军事卫所制度,是明朝一代特有的;是明军的基本编制。洪武七年,朱元璋整顿卫所编制,“度要害地,系一郡者设所;连郡者设卫。大率五千六百人为卫;千一百二十人为千户所;百十有二人为百户所,所设总旗二,小旗十;大小联比以成军。”军卫的上级是都指挥使司(或行都
发布时间:2018-12-31 | 阅读:60 | 标签:明朝的军卫制度毁于土地兼并 明朝的军卫制度 明朝的军卫制度与土地兼并 明朝的军事卫所制度
全站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