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长负责制:各区县的交通安全工作由主管的区县长、公安分(县)局长和交通支、大队长负责。 2、三包一处理:对本单位人员包交通安全教育,包交通安全检查,包不出或少出交通违章、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了交通违章、一旦发生了交通违章、交通事故要按规定严肃处理。 3
发布时间:2018-05-29 | 阅读:91 | 标签:交通安全工作有关术语注释 交通安全工作有关术语注释 安全标语
全站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