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关灯 护眼
渡口文学 > 祸害大明 > 第 1654 章 病态

第 1654 章 病态

    叫了,就是承认疼了;承认疼了,就是承认那块肉是活的;承认那块肉是活的,就是承认他不是疯子。

    所以他把嘴唇咬穿了。

    牙齿咬进下唇,咬得唇肉裂开,血从嘴里流出来,混着口水往下淌。

    可他的脸上没有一丝痛苦的表情——

    嘴角甚至还挂着一丝涎水,在火光中亮晶晶的,像一条银线。

    这是朱樉这辈子最狠的一仗。

    比漠北的沙场还狠——

    沙场上他至少能还手,在这里他只能挨。

    比诏狱的酷刑还狠——

    酷刑他至少能咬舌自尽,在这里他连死都不能死,因为死了,就全完了。

    他只能活。

    活着挨,活着忍,活着等。

    等一个机会。

    朱梓才停手。

    他喘着粗气,胸口剧烈起伏,像一头刚跑完猎场的豹子。

    额头上渗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汗和溅上来的血混在一起,糊在他的手背上,变成了一种暗红色的泥。

    他看着自己手背上那层泥,忽然愣了一下。

    只一瞬。

    那一瞬里,他的手微微颤了——

    不是气的,是别的什么。

    他扎了数十下,每一锥子下去都能感受到皮肉被刺穿的阻力,那阻力太真实了,真实到让他有一瞬间忘记了自己在审讯,真实到让他有一瞬间觉得自己只是在——

    伤害一个人。

    那个人是不是他的二哥,他不确定。

    但那个人是一个活人——

    这一点他确定。

    皮肉在他手下绽开,血在他手下涌出,那种触感跟扎一块猪肉完全不同。

    猪肉是死的,没有弹性,锥子拔出来的时候不会带出一条细细的血线。

    活人的肉是活的,它会缩,会挣,会在锥尖离开的一瞬间试图合拢——

    虽然合不拢,但它试了。

    它在试。

    它在努力活着。

    那一瞬间很短,短到他几乎没来得及看清它,它就消失了。

    可它留下了一丝余震——

    像一根针扎进了他自己心里,不深,只破了皮,但那一点点刺痛足以让他停了手。

    然后另一个念头涌了上来——

    锥子刺入皮肉的那一刻,他忽然想到了一件事:如果这个人真的是二哥,那他正在扎的,就是跟自己流着同样血的人。

    这个念头让他打了一个寒颤。

    但那个寒颤不是恐惧。

    是兴奋。

    他怕的不是二哥。

    他怕的是自己。

    他怕自己跟父皇一样,是一个从伤害中获得快感的人——

    而这种快感,在对亲人的暴力中被放大了。

    禁忌越大,快感越深。

    他怕的不是做错了事,他怕的是做错了事还享受它。

    他抬起头——

    疯和尚咧着个嘴,嘴角流出哈喇子,咯咯傻笑道:

    "嘿——嘿——

    小兄弟——"

    他歪着头,用一种极其认真的、像是在请教的语气问道:

    "你这是——

    在作甚?"

    顿了一顿,他又补了一句:

    "是在给洒家——

    挠痒痒吗?"

    "……"

    朱梓瞪着眼睛,半天说不出话。

    那双眼睛里的狠意慢慢退了,退成了一种比狠意更可怕的东西——

    无趣。

    像一只猫扑了半天老鼠,发现老鼠不动了,兴致全无。

    "直娘贼!

    连痛觉都没有了,看来这人是真的疯了!"

    他顿感无趣,随手一扔,将锥子扔在了地上。

    锥子在地牢的石板上弹了两下,发出清脆的声响,像是在嘲笑他白费力气。

    他现在彻底确认了——

    眼前这人就是个疯子,而且是真疯。

    可那个"彻底"底下,有一道极细的裂缝。

    那道裂缝他自己都看不见,但它在。

    在他的手背上,在那层暗红色的泥里,在刚才那一瞬间的颤里,在那种不该有的兴奋里。

    他没有彻底确认。他只是说服了自己。

    说服和确认不是一回事——

    确认是心里没有疑问,说服是心里有疑问但不想再问了。

    为什么不问了?

    因为他怕再问下去,答案会变。

    他怕这个疯和尚真的是二哥——

    如果他真的是二哥,那他刚才做的事,就是拿锥子扎了自己亲哥数十下。

    他不怕杀人——

    潭王杀过人,不在乎多一个。

    他怕的是另一种东西——

    他怕对方真是秦王。

    所以他不再问了。

    不问,就不用面对答案。

    不面对答案,就不用面对自己。

    跟一个疯子纠缠了半天,朱梓暗骂一声:"晦气!"

    他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尘土,打开了牢门,向随行的一帮护卫下令道:

    "来人!

    把这个疯子扔到猎场——

    去喂本王的斑斓虎!"

    从地牢到后花园的路不远,却很长。

    三人抬着疯和尚,穿过一条又一条回廊,绕过一座又一座假山。

    月色被高墙和飞檐挡在外面,只有回廊两旁的灯笼投下一团团昏黄的光,光与光之间是黑的,黑得像一口口没有底的井。

    朱樉被铁链捆着,由两名侍卫架着走,脚拖在地上,像一具被拖行的尸体。

    他在数步数。

    左,右,左,右,左——

    这是他从小养成的习惯。

    每到一处陌生的地方,他就数步数。

    从门口到窗边几步,从窗边到后墙几步,从后墙到侧门几步。

    他不需要纸笔,不需要刻意去记——

    步数会自动刻进他的脑子里,像刀刻在石碑上,风吹不走,雨冲不掉。

    这是他在沙场学到的第二个本事。

    第一个是"慎",第二个是"路"。

    慎是活命的前提,路是活命的条件。

    你得知道路在哪儿,才能在机会来的时候跑对方向。

    每一步的颠簸都让大腿上的窟窿传来一阵钝痛,但他没有漏掉任何一步——

    在漠北,他曾在断了两根肋骨的情况下走了三十里夜路,一步都没数错。

    跟那时候比,这点疼算什么。

    左,右,左——

    他在心里画了一张图:从地牢出来,右拐,直走三十步,左拐,穿过一道月门,再直走——

    夜风迎面吹来,带着一股浓烈的血腥气。

    不是地牢里那种淡的、陈的血腥——

    是新鲜的,热的,像刚从血管里喷出来的那种。

    血腥气里还混着另一种味道,一种更原始的、更野蛮的、让人本能地想要后退的味道——

    兽味。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