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布身高九尺,生得器宇轩昂,威风凛凛。
但此刻,这位天下第一猛将也被饥饿折磨得眼冒金星,脾气更是暴躁到了极点。
“温侯息怒。”
陈宫走上前,小心翼翼地劝道,“城中早已断粮。如今将士们只能靠挖草根、捉老鼠度日。就连温侯的赤兔马,每日也只能吃到半饱的草料了。”
听到心爱的赤兔马都在挨饿,吕布更是心如刀绞。
“这该死的老天爷!这该死的曹操!”
吕布一拳砸在柱子上,震得帐篷顶上的积灰簌簌落下。
“公台,你说怎么办?难道咱们就在这等死不成?”
陈宫叹了口气,目光望向东方。
“温侯,如今能救咱们的,只有一个人。”
“谁?”
“青州,李昭。”
吕布一听这个名字,眉头就皱了起来。
“那个泥腿子出身的暴发户?听说他还会什么妖术?”
吕布虽然勇猛,但骨子里是个很傲慢的人。对于李昭这种靠“旁门左道”起家的人,他一向有些瞧不起。
“温侯,不管他是暴发户还是妖道,他手里有粮是真的。”
陈宫正色道,“如今青州富甲天下,咱们若是能从他那里借到粮食,便能起死回生。”
“借?怎么借?我跟他又不熟。”
吕布有些拉不下脸。
“温侯放心,此事交给宫去办。”
陈宫自信地说道,“那李昭虽然势大,但毕竟根基尚浅,急需在天下人面前树立仁义的形象。只要我们好言相求,晓以大义,他未必不会出手相助。”
吕布想了想,肚子又不争气地叫了一声。
“好吧!那就辛苦公台走一趟了!”吕布大手一挥,“来人!去马厩挑十匹……不,五匹好马!给公台带上,当做见面礼!”
陈宫看着那五匹瘦骨嶙峋、肋骨根根分明的“好马”,嘴角抽搐了一下。
这礼物,还不如不送呢。
……
青州,临淄。
这座被誉为“北方乐土”的城市,在冬日暖阳的照耀下,显得格外繁华喧闹。
街道两旁的积雪被清扫得干干净净。
商铺里货物琳琅满目,米店门口挂着“新米上市,量大从优”的牌子,价格低得让人发指。
百姓们穿着厚实的棉衣,脸上洋溢着满足的笑容。
街边的茶寮酒肆里,坐满了谈天说地的闲人。
他们谈论的话题,不再是哪里又打仗了,哪里又饿死人了,而是今年使君又发了什么新福利,谁家的小子又考进了讲武堂。
这种景象,与百里之外的兖州,简直就是两个世界。
临淄城内最大的官方驿馆——迎宾楼。
这一日,迎宾楼门口先后停下了两辆马车。
第一辆马车上走下来的,是面容枯槁、一脸苦大仇深的满宠。
他这次来,身上背负着曹操的重托和整个兖州的希望,心情沉重到了极点。
第二辆马车上走下来的,是一位身形清瘦、留着三缕长须的中年文士,正是吕布的谋主陈宫。
他身后跟着几个亲兵,牵着那五匹瘦得皮包骨头的“礼马”,显得有些寒酸。
两位使者在门口不期而遇。
所谓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曹操和吕布打生打死一年多,双方的使者自然也不会有好脸色。
“呦,这不是满伯宁满大人吗?”
陈宫率先开口,语气里带着几分讥讽,“怎么,曹兖州也揭不开锅了,派你来这青州讨饭吃了?”
满宠冷冷地看了陈宫一眼,反唇相讥:“彼此彼此。陈公台不在濮阳陪着你家温侯吃老鼠肉,跑到这临淄来做什么?莫非是吕奉先那个三姓家奴,想改换门庭,投奔李相国了?”
“你!放肆!”
陈宫大怒,“我家温侯乃天下英雄,岂容你这等小人污蔑!”
“英雄?哼,一个只会逞匹夫之勇的莽夫罢了!”
满宠毫不示弱的讥讽道。
两人就在这驿馆门口吵了起来,引得周围的百姓纷纷驻足围观,时不时的还对两人指指点点的,就跟是在看耍猴一样。
就在两人吵得不可开交的时候。
一阵风从驿馆的厨房方向吹来。
下一秒,两个人都不吵架了,尖着鼻子踮脚在空中闻着这股子香味。
浓郁的肉香,混合着油脂在高温下爆裂的焦香,还有上等精米蒸熟后特有的甜香。
这味道,对于两个已经饿了很久的人来说,简直就是致命的毒药。
两人的争吵声戛然而止。
他们的喉结极其同步地剧烈滚动了一下。
他们的眼珠子,不受控制地往厨房的方向瞟去。
陈宫原本那副清高的文人形象瞬间崩塌,甚至忍不住抬起袖子擦了擦嘴角。
满宠更是不堪,他上次来青州吃过那顿红烧肉,至今念念不忘。
此刻这熟悉的香味再次袭来,勾起了他肚子里最深处的馋虫。
“两位贵客,可是饿了?”
一个温和的声音在他们耳边响起。
两人回过神来,只见一个管事模样的中年人不知何时站在了他们身边,正是相府书佐孙福。他如今也算是青州的大管家了,迎来送往的事情都由他负责。
孙福脸上挂着职业性的微笑,看着两位使者那副没出息的样子,心里暗暗好笑。
“我家相国听闻两位使者远道而来,特意吩咐小人在迎宾楼备下了一点‘便饭’,为两位接风洗尘。”
孙福做了个请的手势。
“二位,请入席吧。”
满宠和陈宫对视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尴尬和渴望。
什么曹操吕布,什么深仇大恨。
在这一刻,统统都被抛到了脑后。
他们现在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
吃饭!
两人顾不上再斗嘴,争先恐后地跟着孙福走进了迎宾楼。
驿馆的大堂内,摆着两张桌子。
桌子上的菜肴并不算多丰盛,在青州人看来也就是普通的工作餐标准。
一大盆炖得软烂入味的红烧肉,一盘清炒时蔬,一碗蛋花汤,还有一桶热气腾腾、晶莹剔透的白精米饭。
但在满宠和陈宫眼里,这就是这世上最顶级的美味佳肴!
两人甚至顾不上什么礼仪风度,坐下后拿起筷子就开动了。
陈宫夹起一块红烧肉放进嘴里,那一瞬间,他感觉自己都要升仙了。
油脂在口腔中化开,那种久违的满足感让他眼眶都湿润了。
他这辈子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肉!
满宠则是抱着饭桶,一口肉一口饭,吃得狼吞虎咽,噎得直翻白眼也不肯停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