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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时间: 2018-02-02 20:58:31 | 作者:Admin | 来源: 凯能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一年一度的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以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着力创新消费维权机制,提高服务消费者能力,加强社会共治,不断适应新常态,迎接新挑战,谋求新发展,充分展示工商部门消费维权风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到的2016县工商局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6县工商局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1】

  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根据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关于“3·15”宣传活动的有关部署和要求,为切实做好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3·15活动年主题为: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

  二、活动目的

  以贯彻实施新《消法》为契机,紧紧围绕2016年“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消费年主题,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市场监管执法,有效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切实解决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充分展示工商部门维护市场秩序、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发挥的重要作用,同时为增强消费者的科学消费意识和理性消费意识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活动时间

  2016年“3·15”各项活动从2月24日起至3月16日,其中3月10日—16日为“3·15”集中宣传周时间。

  四、活动内容

  (一)大力开展新《消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今年3月15日既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新《消法》实施日。全局要充分利用新《消法》适逢3·15施行的有利时机,大力抓好新《消法》宣传贯彻,积极宣传《消法》实施20年来工商部门和消协组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巨大成就,扩大工商部门的社会影响力,进一步增强新《消法》的社会认知度,努力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继续抓好新《消法》培训工作,充分依托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点、行业协会等,广泛开展经营业主的宣传普法培训工作,切实提高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和责任的自律意识,加强市场诚信建设,为新《消法》顺利实施做好充分准备。

  (二)集中开展“3·15”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各局要在城市社区、农村集市等重点地区组织开展“送法进基层”活动,结合商品质量、农资监管和打击传销等工作,通过开展消费大讲堂、消费体验、发放维权资料等多种形式和途径,普及消费知识,解答消费问题,解决消费投诉,宣传维权成果,进一步提高消费者自我防范和依法维权的能力。3月15日全市系统集中设立咨询服务台(同时,各局结合实际在辖区设立咨询服务点),曝光假冒伪劣商品,受理消费投诉,宣传消费维权知识。“3·15”活动期间,各局积极联合《法治新报》、《新消息报》、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大力开展“3·15”系列宣传报道,解读新《消法》、曝光典型案例、宣传消费警示等报道,对全市工商系统市场监管、12315消费维权、打假治劣成果进行宣传报道。

  (三)继续推进12315消费维权“五进”工作。在巩固、发展12315“五进”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在“扩面、深化、规范、提升”上下功夫,积极引导和督促新开业商场、超市、市场、企业、景区设立和完善“消费维权服务站”,实现12315“五进”工作全覆盖。不断延伸“一会两站”和12315消费维权网络的触角,扩大网络覆盖面,方便消费者就近咨询投诉,全力为消费者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努力推动消费维权工作融入社会管理创新体系。要针对服务领域消费纠纷的特点,在汽车销售等流通企业建立消费维权点,通过情况通报会、发放行政指导建议书、投诉集中企业约谈等方式,建立纠纷热点领域、行业干预指导机制,努力做到和解在先、合力维权,进一步提升监管执法的针对性、超前性和维权服务的有效性。

  (四)认真抓好消费者投诉举报的落实。要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和社会监督举报网络的作用,大力推进12315消费维权“五进”和“四个平台”建设。加强“3·15”期间的值班制度,确保投诉举报电话畅通,做好中央电视台12315热线对接,即时转办央视消费者申诉举报,迅速办理反馈处理结果,保障央视转办案件及时处理,及时反馈承办处理结果,确保每一件申诉举报落到实处,办结率达到100%。

  (五)开展消费维权专项整治。一是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专项整治。紧紧围绕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有关服务等五大类重点商品和服务,集中力量,重拳出击,集中解决社会普遍关注、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重点问题。切实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假冒商标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好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二是开展春季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围绕春耕农时季节,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着重抓好种子、化肥等重点农业生产资料的市场监管,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认真开展农资商品质量定向监测工作,加大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质量监测结果,发布警示信息,引导农民群众正确选择农资产品。三是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米面制品、食用油、肉类、蔬菜、禽蛋、奶制品、副食品、酱油、食醋、食盐、糕点、水发产品以及清真食品等为整治重点,严把食品质量关,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三无“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六)充分发挥消协组织舆论宣传作用。

  1、组织召开年主题座谈会。围绕通信、电脑、手机、汽车、快递服务、网络消费等热点内容,邀请消协各理事单位、有关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组织开展“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低碳消费,共享蓝天;数字时代的消费者权益;远程购物,我有“反悔权”;对消费欺诈说“不”座谈研讨,加强对消费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开展3·15消费维权人物评选活动。采取主动发现、群众推荐、民主评议的形式,推荐出充分体现我市自觉、依法、坚定、有效地维护自身消费权益事迹突出的消费维权代表,通过典型人物宣传,引领消费者提高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消费权益。

  3、举办新《消法》进企业活动。围绕消费维权重点行业举办保险、电信、邮政、快递、汽车销售维修、新《消法》培训班,提高相关行业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主动性、自觉性。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统一指挥、分级组织、安全节俭”的原则,结合实际,加强领导,周密组织,精心安排,制定切实可行工作方案,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确保“3·15”宣传活动落到实处。#p#分页标题#e#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加大正面宣传工作力度,深入宣传工商部门消费维权工作成效、市场秩序整治成果、先进人物典型经验,切实做到3·15宣传活动形式多样、丰富多彩、成效明显。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查处一批、打击一批、曝光一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消费维权工作的信任度、支持度和满意度。

  活动期间及结束后,请各局于2月28日、3月18前分别将“3·15”活动安排和“3·15”活动总结以及统计报表上报银川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和银川市消费者协会。

  【2016县工商局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2】

  为了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全面掀起“3·15”活动高潮,深入推进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银川市工商局、银川市消费者协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现就3·15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3·15”期间是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实施消保措施的最好时机。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做好“3·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密切协作,抓好落实;要精心组织安排,制定实施方案,加强检查督促,务求工作实效。

  二、突出重点,展现亮点

  今年3月15日是新《消法》实施一周年纪念日。要抓住这一有利时机,认真梳理一年来开展的各项消费维权工作,认真盘点和宣传新《消法》实施成效,扩大新《消法》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等配套规章的社会认知度和工商部门的社会影响力。重点做好2016年3月15日正式施行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3号)的宣传贯彻工作,及时进行政策解读,让广大消费者增强维权意识,用足用好有关规定维护好自身权益,营造良好的社会维权氛围。

  三、集聚合力,协调配合

  在活动中要注重沟通协调,联系各有关部门,调动多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扩大宣传声势。一要高度重视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协调与合作,努力做到平面媒体有文章、电视媒体有影像、广播媒体有声音、网络媒体有消息。要积极发挥工商系统所属媒体、网站的主阵地作用,高度重视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体的作用,把消费维权宣传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二要配合当地新闻媒体,做好“3·15晚会”或网络晚会宣传工作,积极提供线索,开展政策解读、权威发布、案件曝光等,宣传工商部门消费维权的举措和取得的工作成果。

  四、主动作为,及时回应

  一要认真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的消费投诉举报工作,及时受理消费者各种方式的投诉举报,积极有效处置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和处置,加强舆情研判,增强舆情分析的前瞻性和实效性,有效防范舆情风险,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要针对3·15晚会曝光问题及企业、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相关情况,组织部分重点企业开展行政约谈,邀请媒体参加并进行跟踪报道,引导企业积极承担消费维权社会责任。三要针对3·15晚会曝光的重点案件,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启动曝光案件应急处理工作,积极提供案件查办进展情况,与媒体合作开展持续跟踪式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四要积极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同时加强媒体宣传,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五、抓住节点,广泛宣传

  要结合本地特点和实际,利用各有利节点,积极开展座谈研讨、专题讲座,发放宣传材料、组织开放日等有声有色的纪念活动。一要充分发挥“一会两站”和12315“五进”消费维权服务站点网络优势,组织广泛宣传,开展消费教育和引导。二要及时挖掘、宣传消费维权创新做法和基层消费维权人物先进事迹,组织开展系列、专题报道,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树立工商系统消费维权的良好形象。

  各县(市、区)工商局应于2016年3月18日前将活动开展的简要情况报送至市局12315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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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2016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文章地址: http://www.sdkaineng.cn/article-123-958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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