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9-03-31 14:03:40 | 作者:虚情假意 | 来源: 凯能文章网 | 编辑: admin | 阅读: 次
2019党员干部培训工作计划【篇1】
根据中央新颁布《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及省市配套意见精神,结合全县“基层党建提升年”活动开展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现就2019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服务大局、按需施教,分级分类、全员培训”原则,持续提高干部培训的质量和效益,不断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观念、保持高尚情操、提升履职水平,为“五个金塔”建设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培训对象
主要为县级领导、县管科级干部、优秀年轻干部及“三方面”干部、村干部、选调生及大学生村官、专业技术人员等。
三、培训内容
(一)政治理论教育。主要开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史国史、县情形势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各类重要会议精神等教育培训。
(二)党性教育。主要开展党章、党的宗旨、党规党纪、党的优良传统、党风廉政建设等教育培训。
(三)政策法规教育。主要开展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五大理念”“五个金塔”建设等方面的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四)业务知识培训。主要依据干部岗位特点和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知识的培训,加强各种新知识新技能的教育培训。
四、培训形式
(一)组织调训。按照中央、省、市委组织部下达的干部调训任务,组织干部积极参加各类培训班次。
(二)集中轮训。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形势任务,以县委党校为主阵地,以专题授课的方式分期分批对全体县管科级干部进行培训。
(三)专题培训。紧扣全县中心工作和领导干部需求编制培训专题,依托“富民兴陇”“高端专家月讲堂”、外出培训、实训基地等平台,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的办法,对全县各级干部进行培训。
(四)行业自训。由全县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以业务技能培训为主,自行确定内容、形式和时间,对本单位(系统)内的业务骨干、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及企业管理人员开展培训。
(五)网络选训。依托金塔组工网、远教频道、广电网络、金塔组工微信、微博等渠道,由党员干部依据自身需求和兴趣爱好上网自主选学培训。
五、培训班次
(一)主体培训班次
1.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轮训班。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为主要内容,采取集中授课、专题研讨等形式,于4-5月举办4期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轮训班,全面提升县管科级干部的“四个意识”和履职水平。(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委党校承办)
2.“富民兴陇”系列讲座。根据全省领导干部“富民兴陇”系列专题讲座安排,在县委党校设立分会场,每讲第一期同步直播省委党校主会场讲座视频,每讲第二期围绕党章、党纪党规、传统文化等内容自主选播课程视频。全年安排16期,培训对象为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县委党校承办,各单位配合)
3.“高端专家月讲堂”培训班。围绕领导干部风险防范、旅游景区建设、心理压力调试、区域经济发展等干部急需、岗位紧缺的知识细化专题,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开展专题讲座。全年安排6期,培训对象为县级领导、县管科级干部。(县委组织部牵头,相关单位承办,具体安排详见附表1)
4.外出考察学习班。紧扣“五个金塔”建设实际,围绕基层党建、农业产业化、工业转型、城镇建设、社会治理等主题,采取“走出去”的办法、帮助领导干部启迪拓展思维眼界、考察学习特色做法、移植孵化先进经验。计划4-10月举办5期,培训对象为县级领导、县管科级干部、选调生。(县委组织部承办)
5.学习贯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两项法规培训班。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结果处理办法》(简称两项法规)等两项法规具体政策精神和2019版《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规范填写要求进行解读讲解。培训班于3月下旬举办,培训对象为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分管组织(人事)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县委组织部承办)
(二)行业自训班次
6.基层干部和各类人才专题培训班。各单位根据职能分工和干部、人才业务需求,综合运用专题讲座、学习研讨、自主选学等途径,开展单位业务骨干、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社会工作人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培训。全年共举办行业自主培训班26期,人才基地实训班30期。教育培训情况由承办单位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审核,确保达到规定要求。(各乡镇、各相关单位承办)
7.年轻干部及“三方面”干部培训班。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省市县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群众工作方法等为内容,采取专题辅导、现场教学、研讨交流等形式,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副书记、乡镇党建办主任、党务专干及“三方面”干部、大学生村官等群体进行培训。计划全年安排2期,每期不少于2天。(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委党校承办)
8.村干部综合素能提升班。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十三五”期间农业农村发展理念、省市县精准脱贫政策、环境综合整治、党务工作知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致富带富经验等为内容,通过采取集中辅导、现场观摩、座谈交流等形式,于4月举办1期村干部综合素能提升班,重点对换届后新任村干部进行集训,不断增强村干部抓党建、促发展、惠民生的能力水平。(县委组织部承办)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将干部教育培训作为管党治吏的必修课,纳入领导班子建设和重点工作范畴,统筹安排、科学调度。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切实转变思维、提高认识、率先垂范,真正把干部培训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做到安排部署扎实,组织实施有力。
(二)靠实工作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履行好组织实施本单位(系统)干部培训工作的职责,抓好本单位(系统)内干部的参训工作,统筹安排、均衡用力,确保本单位干部“全员参训、应训尽训”;统筹安排好所承担的行业培训和专家讲学任务,及早谋划准备,科学制定方案,确保承办任务圆满完成。
(三)强化监督管理。继续坚持干部培训台账、跟班管理、定期通报等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办班申报和培训审批制度,杜绝培训办班不报备、外出培训请销假不规范等问题,各系统(行业)举办自主培训,提前7日向县委组织部上报办班请示和培训方案,培训结束后5日内向县委组织部上报总结、纪实资料,否则不予核计学时学分;单位(系统)内科级干部外出参加培训,必须提前3天填报《干部外出培训审批表》(一式两份)履行请假手续,返回单位后3天内办理销假手续,否则,不予补办销假手续,一切费用自行承担,并不予核计学时学分。同时,各单位承办培训和组织干部参训情况,将纳入领导班子及个人年度考核。
2019党员干部培训工作计划【篇2】
为提高机关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专业化能力,局党组根据我局2019年工作要点和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研究制定了2019年机关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和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大局,聚焦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和能力培训“三个重点”,突出党的基本理论、党章党规党纪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十三五”规划和五大发展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等方面内容,积极开展精准培训和专题培训,为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幸福威海建设新跨越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工作措施
#p#副标题#e#一是突出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按照“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不低于总课时70%”的规定,把党的基本理论、党章党规党纪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中之重。全体机关干部积极参与党校组织的主体班次讲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机关集中学习,更好地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是强化能力素质精准培训。坚持以提高机关干部专业素养和能力为目标,按照市委“大兴学习之风”的要求,以正在重点推进的工作为中心,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分层次分类别开展精准培训和专题培训。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统战工作会议、民族工作会议、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增强民族宗教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和“创新管理”能力,举办市委党校专题培训班;围绕以学习促业务、以业务带学习的培训目标,提升民族宗教干部的知识素养和业务能力,举办1—2期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培训班;围绕各区市打造工作亮点和“拳头产品”的经验做法,提高基层民族宗教干部善于谋划和开拓创新的能力,视情况在推进工作得力的区市召开民族宗教专题工作现场会;继续协助各区市指导培训镇(街道办)民族宗教工作负责人和各村(居)民族宗教工作联络员,加强基层民族宗教工作网格化管理.
三是扎实推进干部日常学习。继续坚持落实干部集中学习日制度和网络在线学习,采取“机关干部上讲台”、座谈交流、收看专题片、外出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恶补”业务知识,“快充”专业技能,充分发挥齐鲁先锋山东干部在线学习平台的作用,合理安排,督促指导机关干部开展网络选学,确保达到相应的网络学时。确定每周五下午为固定集中学习日。
三、学习要求
1.学时要求。《2019-2019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对各级领导干部培训学时的具体要求:处级领导干部人均年脱产培训不低于110学时,科级及以下干部人均年脱产培训不低于90学时。处级干部网络学时每人每年不低于50学时、科级及以下干部每人每年不低于80学时。干部选学、网络培训学时计入脱产培训学时。单位组织的专题讲座按1天8学时或半天4学时折算计入脱产培训学时。中心组学习、干部自学、学历教育学时不计入脱产培训学时。
2.脱产培训。脱产培训以组织调训为主,主要指公务员经组织选调,离开工作岗位参加的集中教育培训。其中,计入脱产培训总学时的网络培训学时不超过总学时的40%。因故未按要求参加培训或者未达到培训要求而参加补训的情况,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教育培训的情况,以及在培训中存在违反教育培训规章制度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都要如实填写。脱产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3.学习档案。干部参加各级各部门调训、网络学习、集中学习情况每半年进行统计整理,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并计入全年干部培训学时。集中学习情况由办公室记录,留存每次集中学习文字及影像信息;脱产学习情况由机关干部本人记录,每半年交办公室汇总上报。其中,脱产学习主要记录培训通知文号、名称,培训时间、主办单位、培训机构、培训名称和培训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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