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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14章 送哪个女人被窝里了

    方幼瑶身形微僵,垂眸,“那我下次找别人。”

    宋颂一怔,干脆道,“那你还是找我吧。”

    想起她喝醉后那娇媚的样子,宋颂敢确信百分之九十的男人都忍不住。

    方幼瑶又抬眸看他。

    宋颂勾起唇,笑得痞气,露出右边的小虎牙,“不是谁都像我这么好心,小心碰到坏人。”

    冲她轻轻扬起下巴,甩了甩额前的碎发,“下次想喝酒还找我。”

    他将外套搭在肩上,转身,冲她挥挥手,“走了。”

    早上八点,宋颂回到工地。

    工地位于浦东新区,是一处新开发的国际金融社区地块。

    塔吊林立,机器轰鸣。

    高中读了一半,被迫辍学后,他来这里打工。

    这里辛苦一点,但是赚钱多。

    宋颂在这里主要工作是外涂墙料辅助和材料搬运。

    这活不需要太高的技术,但有一定的危险性。

    工地提供简陋的板房宿舍,四人间,能省去租房子的钱。

    一个月到手工资七八千元。

    加上晚上和凌晨跑外卖,能有三四千元额外收入。

    一个月下来能攒一万左右。

    宋颂开销低,不抽烟不喝酒不找女人,只吃点饭,几乎不怎么花钱。

    剩下的钱全都送进了医院。

    他在努力给宋萱挣命。

    宋萱是小姨的女儿,他的妹妹。

    宋颂从小就和母亲还有小姨一起生活。

    从有记忆起,他就没有父亲。

    他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

    印象里,母亲对他父亲的事闭口不谈,讳莫如深,也不许他问。

    就连小姨也不知道他的父亲是谁。

    但宋颂听小姨模糊地说过,他父亲很可能是个大人物。

    因为宋颂的母亲曾在港城打工,在一户有钱人家做保姆。

    后来是带着孕肚回来的。

    小姨是背着母亲偷偷告诉他这些的。

    不过这些也都是小姨自己的猜测。

    他十二岁那年,母亲因白血病离世。

    母亲离世前,拉着他的手嘱托,“永远不要打听你的父亲是谁,也不要去港城,记住了吗?”

    宋颂不解,为了让母亲安心,他做下承诺。

    母亲走后,宋颂和小姨一起生活。

    小姨被渣男骗后,生下一个女儿,渣男卷走小姨的钱,跑得不见踪影。

    小姨给女儿取名叫宋萱,独自抚养宋萱长大。

    不幸的是,小姨和宋萱都有白血病。

    那是家族遗传病。

    三年前,小姨身体每况愈下,因为没钱治病,不想拖累两个孩子,也不想忍受病痛折磨。

    他过了十八岁生日后,小姨自杀了。

    小姨留下遗嘱让他照顾好宋萱。

    两年前,宋萱高烧后病发,住进医院。

    宋颂卖了家里唯一资产,那套三十平米的老破小房子,给妹妹治病。

    银行卡里的余额如流水般撒出去,可宋萱的病却越来越严重。

    宋颂被迫辍学。

    一边打工赚钱,一边照顾宋萱。

    他没想过自己的未来会变成什么样子,他只想让宋萱能有未来。

    宋颂先回宿舍换衣服,穿上蓝灰色工作服,戴上头盔。

    宿舍很简陋,老旧的铁门咯吱响。

    一推门,铺面而来一股脚臭,汗酸,劣质烟味,还有食物馊掉的气味。

    地上桌上堆满乱七八糟的东西,烟头,油腻的饭盒,空酒瓶,臭袜子,扑克牌……

    一年多下来,宋颂从最初的洁癖,到现在已经能脸不改色在这里穿行。

    麻木了。

    因为他没得选。

    屋里有两个人在。

    他们已经起床了,正在穿衣服。

    大山是一个中年汉子,长得粗狂,膀大腰圆,不上工的时候喜欢喝点小酒。

    见他进来,说着荤话打趣他,“宋小弟,昨晚去哪快活去了?一宿不见人影。”

    另外一个工友叫二窜子,是个精瘦的年轻人,25岁,长得像猴。

    这里只有宋颂最小最纯情,大家没事就爱开他玩笑。

    二窜子一边系腰带,一边挤眉弄眼,“瞧你这魂不守舍的样子,昨晚送外卖送哪个温柔乡去了?跟哥说说。不会是送进哪个女人被窝去了吧?”

    宋颂一僵。

    知道二窜子是无心开的玩笑,但……

    还真叫他给说对了。

    可不就是送女人被窝里去了。

    早上是在方幼瑶被窝里醒来的。

    方幼瑶身上总是香香的,干净又好闻。

    长得美艳,性格大方。

    昨晚陪她一晚,她给了三千块。

    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

    想到这里,宋颂眸色微暗。

    大山见他沉默不语,朗声笑着,“不会去找哥前两天给你介绍的那个,巷口发廊的……”

    二窜子抽了根烟,接他的话,“你推荐的那个小兰是真不错,那小腰一扭,细皮嫩肉的,那滋味,叫人去过一回就还想再去第二回。”

    “是吧,价钱也不贵,不比你那个什么芳姐强多了?又老又矫情,这也不愿意,那也不愿意。”

    “还是大山哥会找。”

    面对他们的调侃,宋颂没有恼怒窘迫,知道他们没有恶意。

    这是这群被生活压弯腰的男人,为数不多的粗粝娱乐方式。

    这里的环境就是这样,有家庭的牵挂老婆孩子,没家庭的每天想的无非就是钱和女人。

    他们总想拉他一起去享受女人的快活。

    宋颂不去。

    倒不是他没有欲望。

    只是觉得脏,怕得病。

    他还得照顾宋萱,还有责任压在肩上,不能肆意妄为。

    至于找女朋友,他没想过。

    送外卖的时候也有女孩子看上他,想追他。

    可像他这样的人,自己生活的水深火热,和他在一起也只能受苦。

    承包工地的那个王总的妹妹,好像看上他了,最近一段时间来工地看了他两次。

    宋颂知道自己这张脸有吸引女人的资本。

    但宋颂对王总妹妹不感兴趣。

    他其实有点颜控,对脸很挑。

    喜欢长得好看,下巴尖,眼睛漂亮的女孩。

    方幼瑶那张脸,恰好长在他心坎上。

    她随便眨下眼睛,就轻轻松松勾住了他的心。

    第一次给她送外卖,他就没挪开眼睛。

    宋颂不知道什么叫一见钟情,只知道见过方幼瑶一次之后,就总想继续见她。

    所以总是刻意抢她的外卖单子。

    只为了能在递外卖的瞬间,多看她一眼。

    很多次他都想着那张脸疏解欲望。

    他想和方幼瑶睡觉,但又觉得自己不配。

    她是光鲜亮丽的都市白领。

    他是沾满水泥灰的老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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