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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少年神探

    狼嚎从火把寨的远山一声又一声递到枕边,这一夜比前夜更近、更咄咄逼人。男子蜷在温软被褥深处,却止不住浑身筛糠似的颤抖。窗外狂风像发了疯似的,捶打着窗棂,厚重的窗纸鼓荡如喘息的肺叶,那盏油灯的苗子忽长忽短,墙上黑影被撕扯成无数狂舞的狼形。

    就在灯苗骤然变粗之时——它又来了。

    诡异的脸皮死死压在窗棂上,嘴唇向上吊起,绷出一个木偶般僵硬又夸张的弧度。眼睛眯成两条缝,就那样直勾勾笑眯眯的看着。

    “鬼……鬼啊!救、救命——!”呼声噎在喉头,变成破碎的气音。

    “桀桀桀桀……桀桀桀桀桀……”

    那笑声既从窗外寒风裂缝中钻入,又像从他自己骨髓深处挤出来,尖利而破裂。一股浓得化不开的腐臭味蓦地弥漫开来,混杂着老坟土特有的阴湿腥甜,几乎令人作呕。

    灯,猛地灭了。

    黑暗顷刻间笼罩了整个房间。唯有那张脸还在原处,幽幽地泛着裹尸布似的冷白。就在这死寂里,他清晰感觉到,某种冰湿滑腻的东西,正顺着被褥的褶皱缓缓蠕动,一寸,一寸,朝着他赤露的脚踝爬来……

    ……

    “春花啊!我的妻啊!你怎么就这么想不开啊!丢下我可怎么活啊……”

    王五的哭喊声撕心裂肺,双手死死抠进院子的泥土里,指甲缝塞满了黑泥,那悲痛的模样,任谁看了都心头发酸。离他几步远的地上,一张草席草草覆盖着一具躯体,只露出一双穿着褪色布鞋的脚,草席边缘渗出水渍,在初冬的冻土上晕开一片湿痕——那便是投井自尽的王五之妻,春花。

    这村子名叫“石泉”,离丽江城还有二十余里,依着玉龙雪山余脉,傍着一条从山上淌下来的清溪。本应是鸡犬相闻、炊烟袅袅的祥和之地,此刻却笼罩在一片异样的氛围中。

    村口那棵百年老槐树下,黑压压聚满了村民。男女老少,伸颈踮足,交头接耳,脸上混杂着好奇、恐惧,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兴奋——在这闭塞的山村里,几乎好几年没有发生过命案,这忽然出现一桩命案足够成为往后半年茶余饭后的谈资。

    几个身着靛蓝色号衣、腰挎朴刀的衙役,正满头大汗地维持秩序。班头赵虎是个四十上下的粗壮汉子,脸上刻着常年奔波的风霜,此刻正抹着额头的汗,朝人群吼道:“都往后站!别往前挤!破坏了现场,你们担待得起吗?”

    呵斥声、推搡声与村民们的窃窃私语交织在一起,打破了乡村固有的宁静。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压抑的躁动和隐约的悲戚之气,连带着冬日清冷的空气都似乎凝滞了几分。

    院子中央,那口青石垒砌的老井静静立着,井口架着早已磨得发亮的木质辘轳,一个硕大的柏木水桶歪倒在井台边。井台周围湿漉漉一片,混合着泥泞和杂乱的脚印,在冬日的阳光下泛着幽幽的光。

    王五瘫坐在井边,捶胸顿足,哭得涕泪纵横:“我今早和李二哥去地里浇水,回来刚推开院门,就看见春花她……她就站在井边,回头看了我一眼,那眼神空荡荡的,还没等我喊出口,她就一头栽了下去!我扑过去抓,只抓住一把空气啊!”

    他边说边捶打自己的胸口,发出沉闷的“咚咚”声:“我喊啊,喊破了喉咙,李二哥从隔壁跑过来,我俩费了好大劲才把她捞上来……可晚了,都晚了啊!春花啊,你怎么这么狠心……”

    一旁,一个肤色黝黑、身材敦实的中年汉子连连点头,脸上满是同情之色:“是啊,赵班头,我可以作证。我和王五兄弟从地里回来,在家门口刚分开,我一只脚还没迈进自家门槛,就听见隔壁王五的喊叫声,那声音都变了调。我赶紧冲过来,就看见王五趴在井边,半个身子都探进去了,我赶紧帮他一起捞人……”

    李二说着,眼圈也红了:“春花妹子捞上来时,身子都僵了,死不瞑目。多好的人啊,怎么说没就没了……”

    赵虎皱着眉头,看看王五,又看看李二,再看看地上那被草席覆盖的尸身,只觉得一切合理,但多年的办案经验还是告诉他要多询问几句。

    “你俩是几时去浇水的?几时回来的?”赵虎蹲下身,仔细查看井台周围的痕迹。

    “天刚蒙蒙亮就去了,约莫辰时三刻回来的。”王五抽噎着回答,“地里的菜再不浇水就枯死了,春花还说今儿个要腌酸菜,让我早些回来帮忙……”

    “你妻子近日可有什么异常?与人结怨?或是身子不适?”

    王五摇头,眼泪又涌了出来:“没有啊,春花性子温顺,和邻里都处得好。就是……就是前些日子,为着孩子读书的事,和我拌了几句嘴。可谁家夫妻不吵架?怎么就……怎么就寻了短见呢……”

    他说得情真意切,围观的村民中已有几个妇人也跟着抹眼泪。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妪颤巍巍道:“春花那孩子,是有些心事。前几日我见她去溪边洗衣,眼睛肿得跟桃儿似的,问她也不说,只摇头。”

    “是啊,前天王五家的还找我借盐,说话有气无力的。”另一个妇人附和。

    赵虎的眉头皱得更紧了。他站起身,绕着井台又走了一圈,目光落在歪倒的水桶上,落在湿漉漉的地面上,落在王五那双沾满黑泥、指甲开裂的手上。

    就在王五的哭声渐弱,赵虎准备下令先将尸体抬回县衙、让仵作验看时,一道清朗的声音在院子里响起:

    “王五啊,你过来。”

    那声音不高,却奇异地穿透了所有的嘈杂,清晰地传入每个人的耳中。

    众人循声望去。就在这片混乱与悲声之中,院子一隅,背对着喧嚣的人群,在春花尸体边上,一直静静蹲着一位少年。

    他蹲在那里很久了,久到几乎没有人察觉他是什么时候出现的,仿佛他本就是这院子的一部分,与那棵老槐树、那口老井一样,一直就在那里。

    少年身形挺拔如初夏新竹,虽略显清瘦,但骨肉停匀,静立时自有一股读书人的沉静气度,与周遭的纷扰格格不入。他头上带着一种独特的黑色巾帽,身穿圆领、大袖的深色蓝罗袍,袍子外系着青鞓革带,脚踏皂靴,俨然是一副经典的新科进士打扮,天子门生。

    他伸出手,指尖轻轻触碰地面上的水痕,然后抬起手,对着光看了看指尖。

    不知过了多久,少年缓缓起身。

    阳光正好从玉龙雪山的方向斜斜照下,勾勒出他侧脸的轮廓——那是一张尚未完全脱去稚气的脸庞,皮肤是健康的象牙白色,嘴唇红红的,因常年读书而透着几分文秀,但眉宇间已有了清晰分明的线条,显露出少年人的俊朗。额头光洁饱满,鼻梁高挺如刀削,俊俏的像个姑娘。

    王五愣愣地看着这位气度不凡的年轻官人,一时忘了哭泣。赵虎也是一怔,随即反应过来,忙抱拳道:“进士老爷……”

    少年上下打量了他一番,目光在他脖颈处停留了一瞬,然后缓缓开口,声音清朗,不高不低,却足以让院内院外每一个竖起耳朵的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王五啊,我来教教你怎么杀人。”

    此言一出,全场哗然。

    村民们炸开了锅,议论声如潮水般涌起:

    “老天爷!这位小官人说什么?教他怎么杀人?!”

    “我没听错吧?王五杀了他婆娘?”

    “不能吧……王五平时看着挺老实一个人,对春花也不错啊……”

    赵虎也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地看着少年。王五则如遭雷击,猛地抬起头,脸色瞬间由蜡黄转为惨白,嘴唇哆嗦着:“官、官人……这话从何说起?小人、小人怎敢杀人?春花是自尽的,是自尽的啊!”

    少年冷笑一下,却不理会他的辩驳,也不在意周围的骚动,只是背着手,缓缓踱了一步,目光扫过院中众人,最后落回王五身上。

    “你说你和李二去地里浇水,回来时看见妻子投井,急忙呼救,李二听到喊声赶来帮忙,可是如此?”

    “是、是啊!”王五急声道,“李二哥可以作证!”

    李二也忙不迭点头:“是是是,我听见王五兄弟喊救命,就冲过去了……”

    少年微微一笑,说:

    “好,那我们从头教起,王五啊,我来说说,如果我是你我会怎么杀死春花。”

    他伸出一根修长的手指,指向地上草席覆盖的尸体。

    “第一,若我是你,要将杀害的妻子伪造成投井自尽,在把她投入井中之前,定会先用井水,仔细灌入她的口鼻之中。”

    他环视一圈惊愕的众人,解释道:“诸位请想,一个真正溺水而死的人,无论是自杀还是他杀,在水中一定会呛入大量井水,甚至从口鼻溢出。而若死后被抛尸入水,则口鼻之中往往并无多少积水。”

    他转向赵虎:“赵班头,方才你可见过死者面容?”

    赵虎一愣,忙道:“见、见过,捞上来时看了一眼,面色青白,口鼻处……哎?倒还真的是干净。”

    “这就是了。”少年点头,“一个投井自尽的人,在冰冷的井水中挣扎,势必会吸入大量井水。可方才我近前细勘,死者口鼻处并无大量水渍溢出的痕迹,这是第一个破绽”

    人群中响起一片低低的惊呼。几个胆大的村民往前挤了挤,想看得更清楚些。赵虎猛地一拍脑袋:“对啊!我怎么就没想到这层!”

    王五的脸色铁青了,额头上渗出细密的汗珠,在冬日的阳光下闪着光。

    少年不给他喘息的机会,伸出第二根手指。

    “第二,若我是你,”他的目光快如闪电,忽然射向王五的脖颈,“在杀死与自己朝夕相处、难免搏斗的妻子之后,定会好好处理自己身上留下的伤痕。”

    他向前一步,王五则不由自主地向后退。

    “你看你脖子上这几道新鲜的抓痕,”少年指着王五的脖颈,那里有几道细细的血痕,“皮破血出,分明是指甲奋力抓挠所致。伤痕新鲜,应是昨日晚间留下的。”

    他又指向草席下露出的那双脚:“再看看尊夫人的手。方才我蹲在一旁观察,虽未触碰尸体,但能看见她微微蜷曲的手指——那是人死后常见的僵硬状态。而她的指甲缝里,似乎还残留着些许暗红色的皮屑血污。”

    他看向赵虎,语气平静:“若请仵作细细查验,想必能与王五脖子上的抓痕对得上。还有,尊夫人身上的衣衫,虽被井水浸透,但胸前衣襟有撕裂的痕迹,袖口也有破损,这些都昭示着死前曾有过一番激烈的搏斗。”

    少年顿了顿,然后忽然盯着王五的眼睛:“你若能及时为她更换一身整齐衣物,再设法遮掩自己颈上的伤口,比如说带条围巾什么的,这第二个破绽,或许也能遮掩过去。可惜,你没有。”

    王五下意识地用手捂住了脖子,身体开始剧烈颤抖,眼神中充满了恐惧,再也看不出半分之前的“悲痛”。

    院子内外一片死寂。

    只有风吹过老槐树枝叶的沙沙声,和远处雪山融水潺潺的流淌声。

    少年背着手,在井边踱了两步,然后停下,目光落在歪倒在井台边的水桶上,又缓缓移向院门方向。

    “最后,也是最可笑的一点。”

    他伸出第三根手指,却不是指向井台,而是指向院门。

    “王五,你说你和李二去地里浇水,回来时看见妻子投井,急忙呼救,是吗?”

    “是、是的……”王五的声音已经抖得不成样子。

    “那么请问,”少年的声音陡然提高,带着不容置疑的力度,“你们浇水用的水桶呢?”

    王五一怔。

    李二也是一愣。

    围观的村民们面面相觑,不知道这位年轻官人为何突然问起水桶。

    少年走到院门边,指着门槛处:“你和李二去浇水,必定带着水桶。回来时,若真如你所说,一推门就看见妻子投井,惊骇之下,第一反应应是扔下水桶冲过去救人,还是——”

    他转身,目光锐利如刀。

    “还是先把水桶规规矩矩拿进院子,放在井边,再探头去看井里?”

    他走回王五面前,一字一句道:

    “一个看到妻子在自己面前投井的丈夫,是不会第一时间把手上的东西先放到屋子里再求救的。那两只浇水用的水桶,此刻应该扔在门口,而不是在这里!”少年一脚踢倒的脚边的水桶,“你分明是昨夜就杀了妻子,今早故意找李二出去浇水,营造不在场证明。回来后,再假装发现妻子投井,大声呼救——”

    “扑通”一声。

    王五再也支撑不住,双膝一软,直挺挺跪倒在地。

    他不再哭嚎,不再辩解,只是伏在地上,浑身抖如筛糠。

    院子里静得可怕。

    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看着那个跪在地上的、刚刚还在“悲痛欲绝”的丈夫。

    不知过了多久,王五抬起头,脸上已经没有一丝血色。他看着少年,又看看周围或震惊、或愤怒、或难以置信的目光,终于,从喉咙里挤出一丝嘶哑的声音:

    “是……是我……”

    “昨日夜里,为着孩子读书的束脩……春花说要卖了她的嫁妆镯子,我不肯,觉得丢人……吵着吵着,就动了手……我、我不是故意的,真不是故意的……我只是一时气昏了头,失手掐住了她的脖子……等我反应过来,她已经、已经没气了……”

    他涕泪横流,这次是真的哭了。

    “我害怕啊……我怕偿命,怕孩子没了爹……就想出了这个主意……今早故意叫上李二哥去浇水,回来后再假装发现春花投井……那两只水桶,我、我藏在灶房后的草堆里了……”

    真相大白。

    院子里外炸开了锅。

    “天杀的!真是他杀的!”

    “畜生!春花多好的人啊!”

    “刚才还哭得那么伤心,原来是做戏!”

    赵虎脸色铁青,一挥手:“拿下!”

    两个衙役上前,将瘫软在地的王五花绑起来。

    少年静静地看着这一切,脸上没什么表情。

    方才那锐利的、仿佛能洞察一切的目光,此刻又恢复了平静,如深潭之水,不起波澜。

    赵虎快步走到少年面前,深深一揖:“进士老爷真乃神人也!目光如炬,心思缜密,寥寥数语便让真凶伏法,令我等佩服!佩服得五体投地!”

    少年微微摇头,语气平淡:“赵班头过誉了。不过是些寻常道理,细心观察便能发现。”

    公子脸上那抹笑意渐渐敛去,恢复了之前的沉静,他轻轻拂了拂衣服上沾染的微尘,转身对赵虎淡淡吩咐道:“既然凶手已然认罪,后续事宜,便按律交由县衙处置吧。天色不早,我们还需赶路。”说完,他便不再多看那纷扰的现场一眼,步履从容地向着院外等候的车马走去。

    ……

    嘉靖三年,二月。丽江的冬日,并不似京畿那般酷烈。这里的风,虽也带着寒意,却总被远处玉龙雪山裹挟而来的清冽气息调和着,吹在脸上,不觉得刀割似的疼,反倒有几分提神醒脑的爽利。天色是那种澄澈的蓝,像刚被雪水洗过一般,几缕薄云淡得如同仙女遗落的纱巾。阳光洒下来,照亮了这座嵌在滇西苍翠山水间的古城。碎石铺就的街道上,车马辚辚,人声渐起。两旁是栉比鳞次的木石结构屋舍,黛瓦飞檐,带着鲜明汉家规制的气象,可细看那窗棂上的雕花、门楣上悬挂的辟邪兽骨,又透着一股子边地部落的粗犷与神秘。汉家的商贾、纳西的农夫、藏地的行脚僧、彝家的马帮汉子……各色人等穿梭往来,言语交错,偶尔响起几声清脆的铜铃响,是马帮的骡马驮着茶叶、盐巴和绸缎,正慢悠悠地走向城外的茶马古道。这丽江古城,仿佛一块被时光精心打磨的璞玉,既承载着中原文明的雅致,又浸润着蛮荒之地的野性。

    一辆风尘仆仆的马车在古城入口处停下,车帘掀开,那位在石泉村井台边智破命案的少年进士,轻盈地跳下车来。他深吸了一口故乡熟悉的清冷空气,眼中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感慨。三年了,离家时他年仅十四,还是个半大孩子,如今十七,已是天子门生,新科进士。三年的时光,足以让一个少年脱胎换骨,眉眼间的稚气褪去,换上了属于青年人的俊朗与沉稳,只是那份洞察秋毫的锐利目光,依旧如昨。

    他并未急着回家,信步走在熙攘的街头,目光扫过熟悉的景致,感受着久违的烟火气。就在这时,前方一阵喧哗哭喊声打断了他的思绪。只见一处相对宽敞的街角,围着一圈人,中心处,一个穿着绸缎、面色倨傲的锦袍青年,正指挥着几个凶神恶煞的家仆,揪住一对衣着普通的父女。那老汉头发花白,跪在地上不住磕头哀求,而他身旁的少女,约莫十五六岁年纪,虽荆钗布裙,却掩不住清秀的容貌,此刻正吓得脸色惨白,泪珠涟涟,被一个恶仆死死拽住胳膊。

    “方少爷,求求您高抬贵手啊!小老儿欠您的银子,一定想办法还上,砸锅卖铁也还!放过我女儿吧!”老汉的声音凄厉。

    那被称作方少爷的青年,二十出头模样,眼袋浮肿,一脸酒色过度的虚浮,他嗤笑一声,用扇子挑起少女的下巴:“还?你拿什么还?你那破屋子卖了都不值十两银子!本少爷看上你女儿,是你们的福气!跟了我,吃香喝辣,不比跟着你这穷鬼强?”

    少年眉头微蹙,方少爷?他记忆中浮现出一个模糊的影子,是城中方主簿家的独子,方文德。三年前他离家时,这方文德就已是个仗着父亲是九品主簿而横行乡里的纨绔,只是那时少年年岁尚小,一心读书,与此类人并无交集。没想到三年过去,此人依旧恶行不改。

    他走近人群,只听周围百姓低声议论:

    “造孽啊,这方恶少又强抢民女了!”

    “唉,谁让人家爹是主簿老爷呢,惹不起啊。”

    “那老汉也是糊涂,怎么就信了他的鬼话,去玩什么猜骰盅……”

    少年仔细一听,便明白了大概。原来是这方文德看上了老汉的女儿,便设局欺骗老汉,玩一种名为“猜骰盅”的把戏。规则是将一粒骰子放入三个骰盅之一,快速打乱后,让老汉猜两次。方文德声称若猜中一次便免去债务,还额外给钱。老汉起初拒绝,奈何方文德仗势欺人,威逼利诱,最终老汉被迫答应,结果两次都猜错了,不仅债务未减,方文德更以此为由,要强夺其女抵债。

    此时,几个恶仆见老汉纠缠不休,便要动手强行拉走少女。周围人群虽愤慨,却无人敢上前阻拦。

    “住手!”

    一声清喝,不高,却带着一种奇异的穿透力,清晰地传入在场每个人耳中,仿佛一道清泉,瞬间压过了现场的嘈杂。

    众人循声望去,只见一位身着深色蓝罗袍、头戴黑色进士巾、气质清俊不凡的少年,排众而出。他面容尚带几分文秀,但身姿挺拔,目光沉静,自有一股不容忽视的气度。

    方文德被打断了好事,极其不悦,上下打量了少年一番,见他年纪轻轻,虽衣着体面像是读书人,但面生得很,想来不是什么有背景的人物,便嗤笑道:“哪里来的穷酸秀才,也敢管本少爷的闲事?滚开!小心惹祸上身!”

    也亏方文德倒霉,也怪他没文化,居然认不出进士的深色蓝罗袍

    少年并不动怒,反而微微一笑,拱手道:“这位公子器宇轩昂,行事别具一格,光天化日之下,竟效仿那古之豪杰,行‘周急不继富’之举,只不过周急的对象,似乎有些特别?莫非是看这老汉家徒四壁,特意要将‘千金’送入其家,以全‘仁者爱人’之心?只是这方式,在下孤陋寡闻,倒像是《世说新语》里未曾载录的新篇。”

    他这番话,文绉绉的,听起来像是恭维,细品之下却尽是讥讽。说方文德“器宇轩昂”是反话,“效仿古之豪杰”是暗指其行为如同强盗,“周急不继富”本是接济穷人不增加富人的意思,这里讽刺他反而从穷人那里抢人。“千金”暗指少女,“仁者爱人”更是极大的讽刺。最后点出这强盗行径连记录奇闻轶事的《世说新语》都没写过,可谓骂人不带脏字,极尽揶揄。

    方文德是个不学无术的草包,只听懂了前面好像是在夸他“器宇轩昂”、“效仿豪杰”,后面文绉绉的没太明白,但感觉似乎不是坏话,竟有些得意地扬起下巴:“哼,算你还有点眼力!本少爷行事,自然非同一般!”

    可他身边一个略识几个字的狗腿子听出了端倪,连忙凑到他耳边低语几句。方文德脸上的得意瞬间僵住,转为猪肝般的酱紫色,他这才明白对方是在拐着弯骂他!他勃然大怒,指着少年的鼻子:

    “好你个臭书生!敢骂我?!”

    少年“唰”地一声打开手中折扇,轻摇两下,语气依旧平淡:“骂你?非也非也。在下只是就事论事。令尊方主簿,不过一区区九品末流,食朝廷俸禄,理当教化乡里,替天子善牧百姓。怎的到了方公子这里,却如此……威风八面,视王法如无物?莫非这丽江古城,已改姓方了不成?”

    方文德气得浑身发抖,他在丽江城横行惯了,何曾受过这等气?尤其是被一个看似文弱的少年当众羞辱。他恶狠狠地问道:“小子!你到底是什么人?报上名来!只要不是姓木的,看本少爷不扒了你的皮!”

    少年嘴角勾起一抹戏谑的笑意,不慌不忙地从袖中取出一支随身携带的细小毛笔,又拿出一个小巧的墨盒,蘸了点墨,然后,挥笔写下三个苍劲有力的大字——劳太业。

    写罢,他将笔收起,好整以暇地看着方文德。

    方文德凑近了,瞪大眼睛,一字一顿地念道:“劳—太—业?”他脑子一时没转过弯来,只觉得这名字有点怪。

    少年立刻应了一声,笑容灿烂:“哎,好孙儿,叫祖父何事?”

    围观众人先是一愣,随即爆发出哄堂大笑!“劳太业”谐音“老太爷”,这少年竟是让方恶少自己开口认了孙子!

    周围的百姓哄堂大笑,方文德这才反应过来,瞬间羞愤欲狂,脸涨得通红,几乎要滴出血来。“你!你找死!”他气急败坏,挽起袖子就要招呼恶仆动手。

    只见捕头赵虎带着几名衙役分开人群,快步走了进来。原来赵虎处理完石泉村的手尾,正好带队巡逻至此,瞧见了这边的骚动。

    张绥之见是赵虎,微微摇头,递过一个眼色,示意他暂时不要暴露自己的身份。赵虎会意,虽心中对那方文德恼怒,但还是强压下来,只是拦在了双方中间。

    方文德见是赵虎,非但不惧,反而更加有恃无恐,嚣张地叫道:“赵捕头!你来得正好!这小子当街辱骂朝廷命官之子,还敢动手行凶!快把他给我抓起来!”

    赵虎说道:“方公子,街市之上,还需以和为贵。”

    方文德以为赵虎怕了他爹,气焰更盛,指着张绥之道:“小子,现在跪下来给本少爷磕头认错,学三声狗叫,或许本少爷心情好,还能饶你一条狗命!”

    少年合上折扇“方公子,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动手动脚,岂不有失身份?既然你喜好赌局,不如我们也来赌一局,如何?”

    方文德正在气头上,但听对方说要赌,忽然意识到可以让对方出手,于是道:“赌?赌什么?你要是输了又如何?”

    少年指了指那对惊魂未定的父女:“就赌他们。我们按你的规矩来,就玩你刚才那‘猜骰盅’。若我赢了,你放这父女二人离开,债务一笔勾销。”

    “哈哈哈!”方文德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你输了呢?”

    “若我输了,”少年从怀中取出一张银票,“这一百两银票归你,这女孩,你也带走。此外,”他顿了顿,看着方文德,“我再当众给你跪下,学三声狗叫。”

    一百两银子可不是小数目,再加上当众折辱这个可恨的小子,方文德顿时心动。他对自己玩骰盅的手法极其自信,刚才那老汉就是被他用手法骗过。他料定这书生绝无可能看破。

    “好!一言为定!”方文德生怕少年反悔,立刻答应,“不过,你要是输了,不仅要跪地学狗叫,还得从本少爷胯下钻过去!”

    “可以。”少年爽快答应,随即话锋一转,“但若方公子你输了,除了放人勾债,也需当众跪下,学三声狗叫,如何?公平合理。”

    恶仆们闻言,更是放肆大笑,纷纷嘲讽少年不自量力。

    “这小子疯了!”

    “敢跟方少爷赌这个,简直是自取其辱!”

    “待会儿看他怎么学狗爬!”

    方文德得意洋洋,拿起桌上的骰子和三个骰盅,将一粒骰子放入其中一个盅内,然后双手飞快地移动、打乱三个骰盅的位置,手法花哨,令人眼花缭乱。片刻后,他将三个骰盅并排放在桌上。

    “猜吧!给你两次机会,猜猜骰子在哪个盅里?”方文德一脸挑衅。

    少年却并不急着猜,他好整以暇地摇着折扇,目光在三个骰盅上淡淡扫过,嘴角始终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在方文德催促的目光下,他才缓缓伸出扇尖,指向左边第一个骰盅。

    “这个么……”

    方文德心中一紧,以为他猜中了,正要开口。

    却听少年慢悠悠地道:“……这个不是。”

    说着,他用扇尖轻轻挑开左边第一个骰盅,里面空空如也。

    众人一愣。方文德也松了口气,随即冷笑。

    少年又指向中间那个骰盅:“这个嘛……也不是。”

    扇尖再挑,中间骰盅同样空空如也。

    少年却看着方文德,笑眯眯地说:“方公子,如果这最后一个骰盅里面……也没有骰子,那该当如何?”

    方文德见事不妙要跑,张绥之似乎早已料到,脚下巧妙一绊,方文德“哎哟”一声,重心不稳,向前扑倒。在他摔倒的瞬间,张绥之眼疾手快,在他袖口一拂,一颗骰子“叮当”一声掉在了地上。

    少年从地上捡起那颗骰子,在手中把玩,走到方文德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他,目光冷冽如冰:“方公子,你这戏法变得不错,可惜,班门弄斧,徒增笑耳!”

    这时只见七八骑快马旋风般冲入村口,径直朝着王五家院子的方向奔来。为首一人,年约五旬,面皮白净,留着几缕稀疏的胡须,身穿一件象征九品文官的鹌鹑补子绿袍,头戴乌纱,正是丽江府署的主簿方敬业。他身后跟着的,皆是青衣小帽、手持水火棍的衙役,个个神情凶悍,与赵虎带来的那几个县衙差役气质迥异。

    方敬业尚未下马,的目光便已扫过全场,最终定格在院子一角,那个正捂着脸、眼神躲闪的华服青年身上。那青年不是别人,正是他的独子,方文德。

    方文德一见父亲到场,如同抓住了救命稻草,他也顾不得体面,连滚带爬地扑到方敬业的马前,一把抱住父亲的腿,放声干嚎起来:“爹!爹您可来了!您再晚来一步,儿子就要被人打死了啊!”

    方敬业见儿子这般模样,又见周围百姓目光怪异,脸上顿时挂不住了,一股无名火直冲顶门。他方家在丽江虽不算顶尖豪门,但也是颇有根基。,如今竟有人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欺负到他儿子头上,这简直是在打他方敬业的脸!

    “岂有此理!”方敬业猛地一勒马缰,声音因愤怒而有些尖利,“是哪个不开眼的东西,吃了熊心豹子胆,敢欺负我儿?给我滚出来!”

    方文德如同得了圣旨,立刻止住“哭嚎”,脸上闪过一丝狠毒和得意,伸手指向正站在院中,神色平静地看着这一幕的张绥之:“就是他!爹,就是这个外乡来的小子!他不仅纵容刁民冲撞于我,还、还出手殴打孩儿!您看我这脸,我这身上……爹,您要替孩儿做主啊!”他一边说,一边用眼神示意身旁那几个早已蠢蠢欲动的恶仆。

    那几个恶仆心领神会,立刻七嘴八舌地附和起来:

    “老爷,就是这小子!”

    “少爷好言与他理论,他竟敢动手!”

    “简直无法无天,不把老爷您放在眼里!”

    方文德见父亲脸色越来越青,心中更是快意,忍不住对着张绥之的方向啐了一口,低声骂道:“小杂种,看你这次还怎么嚣张!敢管老子的闲事,今天非让你脱层皮不可!碎尸万段!”他嘴里不干不净地咒骂着,仿佛已经看到少年跪地求饶的惨状。

    方敬业气得胡须直抖,顺着儿子所指方向望去,只见一个身着深色蓝罗袍、头戴独特黑色巾帽的少年静立院中,虽年纪轻轻,但面对这等阵仗,竟无丝毫慌乱之色,那份超乎年龄的沉静气度,反而让他心中微微一凛。再看其穿着打扮,尤其是那圆领大袖的袍服和青鞓革带,分明是……

    方敬业到底是混迹官场多年的人,眼力绝非他那不成器的儿子可比。进士袍服!而且是新科进士的制式!

    方敬业脸上的怒容瞬间僵住。他深吸一口气,勉强稳住心神,挥手止住正要上前拿人的手下,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和一些,甚至带上了几分不易察觉的试探:“这位……公子,看着面生,不知高姓大名?为何与犬子发生冲突?”

    “方主簿,”少年的声音依旧清朗,却带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力度,“在下姓张,名绥之,字安世,嘉靖二年殿试二甲第二名。今日途经贵地,恰逢其会,见识了令郎的‘风采’。”

    “张绥之”三个字如同三道惊雷,狠狠劈在方敬业心头!果然是他!张同知的公子,新科进士张绥之!

    方敬业只觉得双腿一软,差点从马上栽下来。他慌忙滚鞍下马,也顾不得官威体统,几步赶到张绥之面前,躬身便是一揖,声音都带了颤音:“原、原来是张进士!下官……下官方敬业,不知进士公驾临,犬子无知,冲撞了尊驾,罪该万死!罪该万死!”

    这一下变故,让所有人都目瞪口呆。

    方文德脸上的得意和狠毒还没散去,就彻底凝固了。他张大了嘴巴,看着自己父亲在那少年面前卑躬屈膝的模样,脑子一时间转不过弯来。“爹?您……您这是做什么?他不过是个……”

    “住口!你这逆子!”方敬业猛地转身,不等方文德说完,抡圆了胳膊,用尽平生力气,“啪”地一记响亮的耳光狠狠扇在了方文德的脸上!

    这一巴掌力道极大,直打得方文德眼冒金星,踉跄着倒退好几步,半边脸颊瞬间肿了起来,清晰地印着五个手指印。

    “你这有眼无珠的混账东西!”方敬业气得浑身发抖,指着方文德的鼻子破口大骂,“张进士乃是张同知张大人的公子,新科进士,天子门生!你是个什么东西,也敢在张进士面前放肆?还不快给我跪下!”

    “张……张同知……进士……”方文德被打懵了,捂着火辣辣的脸颊,听到父亲的话,如同数九寒天被一盆冰水从头浇到脚,瞬间透心凉。他再蠢,也知道丽江府同知张远亭是何等人物,那是他父亲见了都要点头哈腰的存在。而眼前这个少年,竟然是张同知的儿子,还是……新科进士?

    巨大的恐惧瞬间攫住了他,那点仗势欺人的底气荡然无存。他双腿一软,“扑通”一声,直挺挺地跪倒在张绥之面前的泥地上,浑身筛糠般颤抖起来,连头都不敢抬。

    张绥之冷眼看着眼前这对父子的丑态,脸上并无半分得色,只有一片冰寒。他缓缓打开手中一直握着的折扇,轻摇了两下,扇面上苍劲的“明镜高悬”四字在阳光下格外醒目。

    他没有先理会跪在地上的方文德,而是将目光投向脸色惨白、冷汗直流的方敬业,言辞犀利,句句如刀,直刺其心:

    “方主簿,尔身为朝廷命官,食君之禄,担牧民之责,本该以身作则,教化乡里。然则,尔今日之行径,实在令人齿冷!”

    “令郎方文德,光天化日之下,仗势欺人,设局讹诈乡里卖唱父女,强抢民女不成,便欲行凶殴打!此等恶行,与市井流氓何异?简直无法无天,恬不知耻!”

    “而你,身为其父,不问青红皂白,只听其一面之词,便欲纵容衙役行凶拿人!若非张某尚有几分功名在身,今日岂非要含冤受辱?尔如此纵子行凶,是非不分,实乃尸位素餐,教子无方!若丽江官员皆如你这般,王法何在?天理何存?民心何安?!”

    方敬业被骂得面如土色,汗如雨下,连官袍的后背都湿了一片。他不敢辩驳,只能连连作揖,口称:“下官知罪!下官教子无方!请进士公息怒!息怒!”

    张绥之冷哼一声,目光这才转向跪在地上瑟瑟发抖的方文德:“方文德,你可知罪?”

    方文德此刻早已魂飞魄散,磕头如捣蒜:“小人知罪!小人知罪!是小人有眼无珠,冲撞了进士公,小人再也不敢了!求进士公饶命啊!”

    “饶命?”张绥之语气森然,“若非我恰好在此,那对卖唱的父女,此刻又当如何?你强抢民女、讹诈勒索之时,可曾想过饶过他们?”

    方文德哑口无言,只是拼命磕头。

    张绥之不再看他,对方敬业道:“方主簿,子不教,父之过。今日之事,不能就此罢休。第一,立刻找到那对受欺凌的父女,方文德须当面向他们磕头赔罪,并赔偿其所有损失,精神抚慰亦不可少,若敢短缺一分,我必上书木府,参你父子一本!”

    “是是是!下官遵命!一定照办!加倍赔偿!”方敬业忙不迭地答应,立刻吩咐手下衙役去寻人。

    张绥之把那对父女拉过来,那老汉脸上还带着惊惧,少女躲在他身后,眼睛哭得红肿。见到方文德跪在地上,方主簿在一旁赔笑,两人都愣住了。

    在张绥之的注视下,方文德只得硬着头皮,在众目睽睽之下,向那对父女磕头认错,并奉上了一大笔远超过实际损失的银钱。那老汉颤巍巍地接过钱,拉着女儿就要给张绥之下跪,被张绥之轻轻扶住。

    事情似乎到此就该结束了。方敬业暗暗松了口气,以为赔了钱,认了错,这事就算过去了,正准备带着不成器的儿子灰溜溜离开。

    然而,张绥之却再次开口,声音平淡却带着不容置疑的意味:“方公子,且慢。”

    方文德身体一僵,艰难地转过身。

    张绥之看着他,缓缓道:“赔偿是完了。但你我还有一桩赌约,方公子莫非忘了?”

    “你……你……”方文德脸上血色尽褪,当着父亲和这么多百姓、衙役的面学狗叫,这比杀了他还难受。

    方敬业也傻眼了,没想到还有这一出,他张了张嘴,想要求情,但看到张绥之那冰冷的目光,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

    张绥之负手而立,语气淡漠:“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方

    在无数道目光的注视下,方文德屈辱地闭上了眼睛,内心挣扎了片刻,最终,巨大的恐惧和压力压倒了一切。他缓缓地,极其艰难地,再次屈膝,跪在了地上。

    然后,在死一般的寂静中,他低下头,从喉咙里挤出了几声微弱而扭曲的:

    “汪……汪汪……”

    声音虽小,但却清晰可闻。

    短暂的沉默之后,围观的百姓中不知谁先忍不住笑出了声,紧接着,哄堂大笑如同决堤的洪水般爆发开来!

    “哈哈哈!真的学狗叫了!”

    “活该!让他平时横行霸道!”

    “张进士干得漂亮!真是为民除害啊!”

    叫好声、嘲笑声、议论声汇成一片,充满了快活的空气。百姓们积压已久的怨气,仿佛在这一刻得到了彻底的释放。

    方文德跪在地上,头埋得更深了,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方敬业站在一旁,脸色一阵青一阵白,羞愤交加,却又不敢发作,只能狠狠瞪了几眼不成器的儿子,心中将张绥之恨到了极点,却丝毫不敢表露。

    张绥之面无表情地看着这一切,直到笑声渐歇,他才淡淡地对方敬业说道:“方主簿,望你今日之后,好生管教子弟。若再有为非作歹之事,撞在我手里,便不是学几声狗叫这般简单了。好自为之。”

    说完,他不再理会面如死灰的方家父子,转身对一直等候在旁的赵虎微微颔首,又向周围那些用感激和崇拜目光看着他的村民们拱了拱手,便迈开步伐,从容不迫地向着村外等候的车马走去。

    丽江同张远亭的府邸,位于城东地势稍高之处,青砖围墙圈起一方静谧。虽不算什么深宅大院,但在丽江这边疆地界,也是体面人家。黑漆大门上的铜环擦得锃亮,门口一对石狮子,虽经风霜,依旧威严地蹲守着。院内,几株老梅正当时令,疏影横斜,暗香浮动,沁得满园清芬。

    巳时刚过,一辆风尘仆仆的马车停在了府门前。车帘一挑,张绥之跳了下来。他拍了拍衣衫上的尘土,抬起头,说道:“可算到了!这一路,骨头都快给颠散架了。”他自言自语,声音清亮,带着少年人特有的活力。

    门房的老仆福伯早已迎了出来,一见是他,惊喜得声音都变了调:“哎哟!我的小祖宗!可把您给盼回来了!老爷、夫人和大小姐天天念叨着呢!”说着,便忙不迭地招呼小厮出来搬运行李。

    “福伯,您老身子骨还硬朗?”张绥之笑着拱手,顺手从袖笼里摸出个小巧的鼻烟壶塞过去,“京城里淘换的小玩意儿,给您带着玩。”福伯接过,笑得见牙不见眼,连声道:“使不得,使不得,小公子总是这么惦记着老奴。快,快请进,夫人和小姐要是知道您到了,不知该多欢喜!”

    张绥之不再客套,迈步跨过那尺余高的门槛,脚步轻快地穿过前庭。庭院打扫得干干净净,青石板缝隙里冒出几丛耐寒的绿苔。廊下挂着的鸟笼里,一只画眉正婉转啼鸣。一切都和半年前他离家赴京时一般无二,却又因这归来的心境,显得格外亲切可爱。

    刚绕过影壁,就见正厅的门帘一挑,一位身着藕荷色缎面袄裙、鬓发微松的妇人急步走出,正是张绥之的母亲王氏。她年过四旬,因保养得宜,看上去不过三十五六,眉眼间依稀可见年轻时的风韵,只是此刻眼中已噙满了泪花。“绥儿!我的儿!”王氏声音哽咽,上前一把将儿子揽住,上下打量,“瘦了,也黑了!在京里定是吃了不少苦头!”

    张绥之任由母亲摩挲着,心头一暖,笑道:“娘,瞧您说的,儿子好着呢。京城繁华,吃的用的都比家里强,哪里就吃苦了?倒是您,看着清减了些。”“胡说,娘好着呢,就是惦记你。”王氏拭了拭眼角,拉着儿子的手便往厅里走,“快进去,你姐姐听说你今儿个到,一早就在厨房盯着,说要给你做你最爱吃的乳饼和蜜饯。”

    话音未落,一个温婉的声音从厅内传来:“娘,您这嗓门,我在厨房都听见了。可是绥之回来了?”随着话音,一位身量高挑、穿着月白绫子袄、系着湖蓝色湘裙的少女走了出来。她便是张绥之的姐姐,年方二十一岁的张雨疏。张雨疏生得明眸皓齿,气质娴静,虽非倾国倾城之貌,但那份由内而外的书卷气和温柔敦厚,在丽江的闺秀中是出了名的。只是不知为何,这般品貌,至今仍待字闺中。

    “姐姐!”张绥之见到姐姐,眼睛一亮,挣脱母亲的手,几步抢上前去,学着戏文里的样子,故作夸张地拱手一揖,“小弟张绥之,参见姐姐大人!半年不见,姐姐愈发标致了,怕是门槛都要被媒人踏破了吧?”张雨疏被他逗得噗嗤一笑,伸出纤指轻轻点了一下他的额头:“贫嘴!刚回家就没个正形。看来这京城的水土,只养出了你的刁钻性子,没教会你半分稳重。”

    话虽如此,她眼中满是久别重逢的欣喜,拉着弟弟的手,仔细端详,“长高了,也结实了。快坐下歇歇,喝口热茶。”

    一家三口进了正厅,分宾主坐下。丫鬟早已奉上热腾腾的普洱茶,茶汤红浓明亮,香气醇厚。厅内陈设典雅,多宝格上摆放着些瓷器古玩,墙上挂着几幅山水字画,显出主人家的书香底蕴。炭盆里的银炭烧得正旺,暖意融融,驱散了冬日的寒气。

    王氏拉着儿子问长问短,从旅途劳顿到京城起居,事无巨细。张绥之一一应答,言语间不时插科打诨,引得母亲和姐姐笑声不断。

    饭后,张绥之小睡了一会儿,醒来觉得精神恢复了不少,在家中待得闷了,便想出去走走。他跟母亲姐姐说了一声,换上一件半新的湖绉直裰,披了件挡风的斗篷,也不带小厮,独自一人溜达出了府门。丽江城不大,但街巷纵横,别有韵味。张绥之信步由缰,穿行在熟悉的街巷中。半年未归,有些店铺换了招牌,有些人家新修了门脸,但总体格局未变。

    他走过四方街,看到纳西老妪仍在街边卖着鸡豆凉粉,闻到空气中弥漫着醋料的酸香;路过木府门前,那巍峨的石牌坊和森严的守卫,昭示着土司木氏在这片土地上的无上权威。不知不觉,他走到城南一座临河的三层木楼前。楼檐下悬挂着一块黑底金字匾额,上书“望江楼”三个行书大字。这是丽江城里数得着的高档酒楼,临窗可俯瞰清澈的丽江河水,远眺玉龙雪山胜景,文人雅士、富商巨贾多喜在此聚会。张绥之读书时,也常与同窗好友来此小酌。

    此刻闻到楼里飘出的酒菜香气,他便觉肚中馋虫又被勾起,遂抬步走了进去。虽是正月里,酒楼生意却不错。底楼大厅坐了七八成客人,猜拳行令,谈笑风生,颇为热闹。

    跑堂的伙计眼尖,认得这位张府公子,连忙满脸堆笑地迎上来:“哎哟!张公子!您老可是有些日子没来了!快楼上请,有雅座!”张绥之摆摆手:“不必,就楼下靠窗那桌吧,敞亮。”他喜欢这市井烟火气,觉得比楼上雅间更有意思。

    伙计应了一声,麻利地将他引到窗边一张空桌,擦抹桌面,问道:“公子爷用点什么?咱店新到了些洱海的弓鱼,鲜活得很,要不要来一条?”“嗯,来条弓鱼,清蒸。再切一盘腊肉,炒个青白苦菜,打一壶漾弓酒。”张绥之熟稔地点了菜。“好嘞!您稍坐,酒菜马上就来!”伙计唱了个喏,转身去了。

    张绥之自斟了一杯伙计先沏上的粗茶,一边慢饮,一边望着窗外流淌的河水和对岸的街景,思绪渐渐飘远。回想起京城殿试的紧张,放榜时的狂喜,与同年们纵酒高歌的畅快,还有离京时那座巨大城池在身后渐渐模糊的怅惘……十七岁的少年,第一次离家远行,便经历了如此多的人情世故,心中自是百感交集。

    正出神间,忽听邻桌传来一阵略显放肆的哄笑声。张绥之循声望去,只见那边围坐着五六个穿着短褂、敞着胸怀的汉子,看打扮像是马帮的脚夫或护卫,个个面色酡红,显然已喝了不少酒。他们正对着楼梯口的方向指指点点,低声议论着什么,脸上带着毫不掩饰的、混合着好奇与欲望的笑意。张绥之皱了皱眉,对这些粗汉的做派有些不喜,但也懒得理会。

    他顺着他们的目光向楼梯口望去,这一看,却不由得眼前一亮。只见从楼梯上正走下一位女子。这女子约莫二十七八岁年纪,身高竟比寻常男子还要高出少许,体态健美匀称,穿着一身靛蓝色染的土布衣裙,样式与汉家女子迥异,上衣紧窄,勾勒出饱满的胸脯和纤细的腰肢,下身的百褶长裙随着她的步伐摇曳生姿。她的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光滑紧致,一张鹅蛋脸上,五官轮廓分明,浓密的长发编成无数根细碎的发辫,用彩色的丝线和银饰高高束起。最引人注目的是她那双眼睛大而明亮,眼尾微微上挑,目光锐利如高原上的鹰隼,自带一股野性难驯的飒爽之气。她腰间束着一条宽宽的牛皮板带,板上镶嵌着绿松石和红珊瑚,左侧挂着一把造型奇特的短刀,刀鞘上刻着繁复的花纹。她的步履沉稳有力,神态从容不迫,仿佛这喧闹的酒楼是她自家的营地一般。这样一个充满异域风情和勃勃生机的女子,突然出现在这汉家风气浓厚的酒楼里,无疑是一道极其惹眼的风景。

    不仅那桌醉汉,大厅里不少客人的目光,也都或明或暗地投向了她。那女子对周遭的目光恍若未觉,径直走向柜台结账。她的官话带着浓重的滇西口音,但清脆响亮:“掌柜的,算账!”张绥之心中一动,暗赞:“好一个英气勃勃的部落女子!”他虽在丽江长大,见过不少各族人士,但气质如此独特、锋芒毕露的女子,还是头一次见到。尤其是她身上那种毫不掩饰的自信和力量感,与汉家闺秀的温婉含蓄截然不同,让他感到十分新奇。

    那女子结完账,转身便向门口走去。经过那桌醉汉旁边时,一个显然是喝高了的汉子,或许是仗着酒劲,或许是想在同伴面前逞能,竟摇摇晃晃地站起身,伸出毛茸茸的胳膊,试图去拦那女子的去路,嘴里还含糊不清地嚷着:“小……小娘子……

    哪……哪来的?陪……陪哥几个喝……喝一杯再走嘛……”

    他身边的同伴发出一阵暧昧的哄笑,等着看好戏。那女子脚步一顿,侧过头,冷冷地瞥了那醉汉一眼。她的目光如两道冰锥,刺得那醉汉激灵灵打了个寒颤,酒意似乎都醒了几分,伸出的胳膊僵在了半空。“滚开。”女子吐出两个字,声音不高,却带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威严。那醉汉被她的气势所慑,一时竟呆住了。

    他旁边一个年纪稍长、似乎还有些见识的同伴,脸色突然一变,急忙伸手用力将那醉汉拉回座位,压低声音急促地说:“你找死啊!看她腰间的刀!那是火把寨的人!惹不起!”“火把寨”三个字仿佛有魔力一般,那桌醉汉顿时噤若寒蝉,脸上的嬉笑之色瞬间被惊恐取代,纷纷低下头,不敢再看那女子一眼。那女子轻蔑地哼了一声,不再理会他们,继续向门口走去。

    这一幕,尽数落在张绥之眼中。他心中对“火把寨”这个名字留了意,看来这女子来历不凡。同时,他对这女子处变不惊、一招制敌的冷静与威势,更是暗生钦佩。

    眼见那女子就要出门,张绥之也不知是哪根筋搭错了,或许是少年心性,或许是出于一种莫名的想要结识的冲动,他忽然站起身,朝着那女子的背影,学着刚才醉汉的腔调,故意拖长了声音,带着几分戏谑开口道:“这位姐姐,请留步——”那女子闻声,果然停步,缓缓转过身来。她那双锐利的眸子,瞬间锁定了张绥之。见是一个衣着体面、面容俊秀的汉家少年郎,她眼中闪过一丝诧异,随即嘴角微微勾起,露出一抹似笑非笑的神情。她双手抱胸,好整以暇地看着张绥之,那姿态,像极了猫儿在打量一只主动凑上前来的小鼠。

    “哦?”她眉毛一挑,声音里带着几分玩味,“汉家的小公子,叫住我,有何贵干?莫非……也想请姐姐我喝一杯?”她的官话虽不标准,但语调起伏有致,带着一种独特的韵律感,尤其是那声“小公子”,叫得既轻佻又戏谑。

    大厅里顿时安静下来,所有客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了张绥之和这部落女子身上。刚才那桌醉汉更是屏住了呼吸,心道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富家小子要倒霉了。

    张绥之被她反问,却也不慌。他本就是顽皮性子,在京城又历练过,见过些世面,此刻见这女子有趣,便存了心要跟她斗斗嘴。他走上前几步,在距离女子五步远的地方站定,拱手一礼,动作潇洒,脸上挂着人畜无害的灿烂笑容:“姐姐误会了。在下只是见姐姐风华绝代,气度不凡,心中仰慕,故而冒昧想请教姐姐芳名。至于喝酒嘛……”他故意顿了顿,目光扫过女子腰间那柄华丽的短刀,笑道,“看姐姐英姿飒爽,想必是女中豪杰,惯饮烈酒。在下年纪尚小,家母管得严,只许喝些淡酒,怕是请不动姐姐的海量。不如,我请姐姐吃茶?这丽江城里的雪茶,可是别有风味,清冽甘醇,最是解腻消食,正配姐姐这般清爽的人物。”他这番话,既表达了赞赏,又不卑不亢,最后还巧妙地用“请茶”代替了“请酒”,既避开了自己的“短处”,又暗合了女子可能有的饮食偏好(茶马古道上的人多喜饮茶),更顺势捧了对方一句“清爽人物”,可谓机变百出。

    那女子闻言,明显愣了一下,显然没料到这个看似纨绔的小公子,言辞竟如此伶俐有趣。她仔细打量了张绥之几眼,见他目光清澈,笑容真诚,虽带调侃,却无恶意,与刚才那帮醉汉的猥琐截然不同。她眼中的锐利渐渐化开,取而代之的是一丝饶有兴味的光芒。“噗嗤——”她终于忍不住,笑出声来。这一笑,如同冰雪初融,春花绽放,那股逼人的野性锋芒顿时柔和了许多,显得明媚照人。

    “好个牙尖嘴利的汉家小哥儿!请我吃茶?倒是新鲜。”她迈步走到张绥之桌前,毫不客气地拉开椅子坐下,一双天随意地伸展开,“好啊,那姐姐我就尝尝你的雪茶。若是不好喝,我可要罚你。”

    张绥之见她如此爽快,心中暗喜,连忙招呼伙计:“伙计,上一壶最好的雪山云雾,再配几样精细茶点!”“好嘞!”伙计应声而去,心下却暗暗咋舌,这位张公子,怎地跟火把寨的这位女煞星攀谈上了?还一副相谈甚欢的样子?茶很快上来,白瓷壶,白瓷盏,茶汤清亮,香气清幽。张绥之亲自执壶,为女子斟上一杯,动作优雅,颇有风度。

    女子端起茶杯,不像汉人那般小口啜饮,而是像喝酒一样,仰头便喝了一大口。滚烫的茶汤让她微微蹙眉,但随即品味着口中的余香,点了点头:“嗯,是还不错,有点我们寨子里老茶树的味道。”

    她身体微微前倾,手肘支在桌面上,托着下巴,紧紧盯着张绥之:“小哥儿,你倒是个有眼力的。那你不妨再猜猜,姐姐我,是什么人?”

    张绥之见她这副考较的架势,也起了好胜心。他放下茶杯,目光不避不闪地在阿诗玛身上观察片刻,缓缓开口:“姐姐这身打扮,是典型的山野部落人士。但观姐姐坐姿——腰杆挺直,双腿微分,双手置于案上,十指自然收拢,这绝非山野散漫之态,倒有几分军中行伍的章法。姐姐,怕是某个寨子里的头目吧?”他顿了顿又补充道:“而且不单是寨中头人,在木氏土司府中,也该有个一官半职,是吗?”

    阿诗玛脸上的笑意瞬间凝住,取而代之的是难以掩饰的惊愕。她放在桌上的手指无意识地动了一下,显然被说中了要害。

    张绥之见状,心中笃定,目光顺势向下,落在阿诗玛随意放在椅旁的那个靛蓝布包裹上,包裹口微开,露出一角靛青色的官制布料。“还有,”他语气放缓,带着一丝探究,“姐姐虽身着部落服饰,但脚上这双皂靴,显然是官靴。这包裹里……应该就是换下的官服吧?姐姐今日,是去了木府?如此正式,匆匆来去……莫非是寨子里出了什么紧要事务,需向土司禀报?”

    阿诗玛彻底愣住了,红唇微张,半晌没说出话来。酒楼里的喧嚣似乎都远离了他们这一桌,她只能听见自己略微加速的心跳声。眼前这少年郎,看上去不过是个俊俏文弱的读书人,这洞察力与推理,简直令人心惊。

    许久,她才找回自己的声音,疑惑的问道:“你……你如何知道我是去了木府,而不是……比如,去了同知府上?”

    张绥之心里咯噔一下,暗道自己多嘴,差点把爹给卖了。他脸上露出一个天真无辜的笑容,打着哈哈道:“这个嘛……姐姐气度非凡,一看便是要事在身。这丽江城里,能劳姐姐这等人物亲自拜访的,除了统御诸寨的木府,还能有谁?同知府嘛……管的是流官汉民之事,与姐姐这等寨中豪杰,怕是不常打交道。我胡乱一猜,姐姐莫怪。”

    阿诗玛似乎也只是随口一问,并未深究。她三两口吃完茶点,又喝了一杯茶,拍了拍手上的碎屑,站起身道:“好了,茶喝过了,点心也吃了。你这小公子,还算有趣,不枉我耽搁这点功夫。”

    张绥之也连忙起身:“姐姐这就要走?”

    “嗯,寨子里还有事。”阿诗玛点点头,走到张绥之面前,突然伸出手,用食指轻轻挑了一下张绥之的下巴,动作轻佻得像在逗弄一只宠物狗,脸上带着戏谑的笑容,“小公子,好好读你的圣贤书吧。这丽江城,还有茶马古道,水深着呢,可不是你这种细皮嫩肉的娃娃该瞎掺和的地方。以后见了姐姐我,躲远点,免得……惹祸上身哦。”

    说完,她不等张绥之反应,发出一串银铃般爽朗的大笑,转身便走,皂靴踏地,步伐矫健,那靛蓝色的背影很快消失在酒楼门口晃动的棉布门帘之后。张绥之摸着被她挑过的下巴,那里似乎还残留着一丝粗粝的触感和淡淡的、混合着汗水、皮革与草木气息的味道。他站在原地,半晌没动,脸上表情古怪,似笑非笑。

    这女子,当真是……野性难驯!他张绥之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被一个女子如此“调戏”,心中竟没有多少恼怒,反而觉得新奇刺激,还有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挑战欲。“火把寨……阿诗玛……”他喃喃自语,望着空荡荡的门口,嘴角慢慢勾起一抹意味深长的弧度。

    “这位姐姐,我们……还会再见面的。”

    张府的黑漆大门已经关闭,只留了一扇侧门,有门房守着。张绥之本想悄悄溜进去,不料刚踏进侧门,绕过影壁,就看见姐姐张雨疏披着一件厚厚的锦缎斗篷,手里提着一盏小巧的羊角风灯,正站在一株老梅树下,似乎专程在等他。

    昏黄的灯光映着她娴静的脸庞,梅花的暗香浮动在她周围。见到弟弟鬼鬼祟祟的身影,张雨疏并未惊讶,只是微微一笑,声音轻柔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关切:“这么晚才回来,又去哪里野了?一身酒气。”

    张绥之心里咯噔一下,脸上立刻堆起讨好的笑容,凑上前去:“好姐姐,你怎么还没睡?天这么冷,可别冻着了。我就是……就是在外面随便走了走,看看丽江的夜景,半年没见,怪想念的。”

    “随便走走就走到了酒楼里,还喝了酒?”张雨疏似笑非笑地看着他,提灯在他身上照了照,“绥之,你从小就不会撒谎。快老实交代,是不是……遇到哪家姑娘了?”她那双清澈的眸子仿佛能看透人心,带着几分长姐的洞察和戏谑。

    张绥之被说中心事,脸上微微一热,好在夜色和酒意遮掩了这份窘迫。他挽住姐姐的胳膊,半是撒娇半是搪塞:“哎呀,我的好姐姐,你想到哪里去了!你弟弟我可是正经读书人,刚中了进士,岂是那等轻浮之徒?不过是遇到个……嗯……有趣的江湖人士,多聊了几句罢了。”

    “江湖人士?”张雨疏挑眉,显然不信,“什么样的江湖人士,能让我们眼高于顶的张进士聊到忘了时辰?莫不是个……女侠?”她故意拖长了“女侠”二字,语气中的调侃意味更浓了。

    张绥之心知瞒不过精明的姐姐,但又不想全盘托出阿诗玛的事,毕竟那女子身份特殊,行为大胆,说出来怕是更要引起姐姐的“关切”。他只好使出惯用的插科打诨的功夫,摇晃着姐姐的胳膊:“姐姐~你就别取笑我了!什么女侠不女侠的,就是个过路的商贩,说了些茶马古道上的奇闻异事,我听着新鲜,就多坐了一会儿。你看,我这不是好好回来了嘛!娘睡下了吗?可别惊动了她老人家。”

    张雨疏见弟弟不肯说实话,也不强逼,只是轻轻叹了口气,拉着他往内院走:“娘已经歇下了。你呀,总是这么让人操心。爹爹公务繁忙,时常不在家,娘身体又不大好,我这个做姐姐的,少不得要多管着你些。”她说着,语气变得认真起来,“绥之,你已经十七了,又有了功名在身,眼看就要步入仕途,不能再像小时候那样顽皮任性了。这终身大事……也该考虑考虑了。”

    张绥之一听“终身大事”四个字,头皮一阵发麻,连忙叫苦:“姐姐!你怎么又提这个!我还小呢,再说,功名未稳,何以家为?”

    “少拿圣人的话堵我。”张雨疏嗔怪地看了他一眼,拉着他进了自己的闺房。房间布置得素雅温馨,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芸香和墨香。她让张绥之在窗边的软榻上坐下,自己则坐在他对面,正色道:“长姐如母,你的婚事,我自然要上心。我看呐,就是缺个人管着你!等你成了家,有了贤惠的妻子在旁规劝,这跳脱的性子或许就能沉稳些。”

    张绥之见姐姐越说越认真,心里叫苦不迭,索性耍起赖来。他猛地从榻上跳起,像小时候一样扑过去,抱住姐姐,把脑袋在她肩上蹭,像个撒娇的大狗:“我不要!我不要别人管!我有姐姐管着就够了!姐姐最好了!”

    张雨疏被他撞得一个趔趄,又好气又好笑,伸手拍他的背:“都多大的人了,还像个孩子!快起来,成何体统!”

    “就不起来!”张绥之赖着不动,反而抱得更紧,抬起头,促狭地看着姐姐近在咫尺的俏脸,坏笑道,“姐姐,要说成家,也该你先啊!你都二十一了,还没给我找个姐夫呢!是不是眼光太高了?丽江城的青年才俊你都看不上?要不……等弟弟我将来在京城给你物色个状元郎?”

    这话戳中了张雨疏的心事,她脸上飞起两朵红云,用力推开弟弟,佯怒道:“越说越没正经!我的事不用你操心!再说,看我不拧你的嘴!”

    张绥之哈哈笑着躲开,姐弟俩在房间里追逐打闹起来,仿佛又回到了无忧无虑的童年时光。闹了一阵,两人都有些气喘吁吁,终于停了下来,并肩坐在软榻上。

    张雨疏理了理微乱的鬓发,看着弟弟因为玩闹而显得红扑扑的、充满朝气的脸,心中涌起一股暖流和一丝不易察觉的怅惘。弟弟长大了,即将拥有广阔的天空,而自己……她轻轻靠在张绥之的肩头,低声道:“绥之,答应姐姐,无论将来走到哪里,都要好好的,别让爹娘和我担心。”

    感受到姐姐语气中的依赖和温情,张绥之也收起了玩笑之心,伸手揽住姐姐的肩膀,郑重地点点头:“嗯,姐姐,我答应你。我会争气的。”

    房间里安静下来,只有烛火偶尔爆出一两声轻响。窗外,月色如水,梅影横斜。

    过了一会儿,张雨疏似乎想起了什么,坐直身子,说道:“对了,明天上午,你陪我去趟望江楼。”

    “望江楼?”张绥之心里一动,又是望江楼?

    “嗯,”张雨疏点点头,脸上露出一丝期待的笑容,“去见一个我的朋友。她是个很特别的人,你见了就知道了。说不定……对你见识这丽江乃至滇西的人情风物,大有裨益呢。”

    张绥之看着姐姐神秘兮兮的样子,好奇心被勾了起来:“特别的朋友?谁啊?”

    “明天见了你就知道了。”张雨疏卖了个关子,起身推他,“好了,时辰不早了,快回去歇着吧。明天可不许赖床!”

    张绥之带着满腹的疑惑和一丝莫名的预感,回到了自己的房间。这一夜,他睡得并不安稳,梦里似乎总有一个靛蓝色的、赤足的、带着野性笑容的身影在晃动。

    翌日清晨,天光放亮。张绥之难得没有赖床,早早起来梳洗完毕。他换了一身月白色的新棉袍,衬得他面如冠玉,更添几分书生俊雅。张雨疏也已收拾停当,姐弟二人跟母亲王氏请过安,用了些早点,便一同出了门。

    清晨的丽江,空气格外清新。街道上,早起的商贩已经开始摆摊,蒸腾的热气裹挟着食物的香味,充满了生活的气息。阳光洒在青石板路上,泛着湿润的光泽。

    再次来到望江楼,心境与昨日已是不同。白日的酒楼,少了几分夜晚的喧闹,多了几分闲适。伙计依旧热情地将他们引到二楼一个临窗的雅间。这里视野极好,可以俯瞰半个丽江城和远处连绵的雪山。

    “我们是不是来早了?”张绥之看着空荡荡的雅间问道。

    “约的是巳时,我们提前了一刻钟。”张雨疏在窗边坐下,望着窗外的景色,语气平静,“等等无妨。”

    张绥之坐在姐姐对面,心里像有只小猫在抓,忍不住又问:“姐姐,你这朋友,到底是何方神圣?神神秘秘的。”

    张雨疏只是抿嘴一笑,并不回答,自顾自地斟茶。

    就在张绥之快要按捺不住的时候,雅间的门帘被伙计掀开,一个爽朗带着笑意的声音传了进来:

    “雨疏妹妹,等久了吧!寨子里有些事耽搁了……咦?”

    随着话音,一个高挑健美的身影走了进来,正是阿诗玛!她今日换了一身赭红色的衣裙,依旧是赤足,腰间那把华丽的短刀格外醒目。她一眼就看到了坐在张雨疏对面的张绥之,那双鹰隼般锐利的眸子瞬间闪过一丝极度的惊讶,随即化为了浓浓的笑意和玩味。

    张绥之也愣住了,他万万没想到,姐姐口中“特别的朋友”,竟然就是昨天那个在酒楼里与他斗嘴、还“调戏”了他的火把寨女子!

    阿诗玛的目光在张绥之和张雨疏之间飞快地转了一圈,脸上的笑容变得越发促狭和意味深长。她几步走到桌前,双手抱胸,歪着头,用一种夸张的、恍然大悟的语气对张绥之说道:

    “哎呀呀!我当是谁呢!这不是昨天那个请我吃茶的汉家小公子吗?怎么,今天不怕家母责罚,敢出来见人了?还是说……昨天请茶没请够,今天特地又约了地方,想继续‘请教’姐姐我?”

    张绥之的脸腾地一下就红了,一半是尴尬,一半是被她这连珠炮似的调侃给气的。他张了张嘴,想反驳,却一时不知该从何说起。

    一旁的张雨疏看着弟弟窘迫的样子,又看看阿诗玛那一脸“逮到你了”的表情,先是愕然,随即明白过来,忍不住“噗嗤”一声,笑得前仰后合,眼泪都快出来了。

    “哈哈哈……阿诗玛姐姐……你,你们……原来你们已经见过了?”张雨疏笑得喘不过气来,“绥之!你昨天说的那个‘有趣的江湖人士’……就是阿诗玛姐姐?”

    阿诗玛得意地扬起下巴,走到张雨疏身边坐下,很自然地揽住她的肩膀,对着张绥之扬了扬眉毛:“可不是嘛!雨疏妹妹,你家这位小公子,胆子可不小,嘴皮子也利索得很呐!昨天在楼下大厅,可是主动招惹我来着!”

    “我没有!”张绥之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红着脸争辩,“我那是……那是路见不平!看你被几个醉汉纠缠,想帮你解围来着!”

    “帮我解围?”阿诗玛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指着自己对张雨疏说,“妹妹你听听,就那几个软脚虾,姐姐我需要他一个文弱书生解围?他那是帮倒忙,差点坏了姐姐我活动筋骨的好事!”

    张雨疏看着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地斗嘴,弟弟面红耳赤,阿诗玛神采飞扬,只觉得这场面有趣极了。她好不容易止住笑,擦了擦眼角的泪花,对张绥之招招手:“好了好了,绥之,快过来,别傻站着了。”

    她拉着还有些气鼓鼓的张绥之,正式介绍道:“绥之,这位就是我跟你提过的,我最好的朋友之一,阿诗玛姐姐。她是火把寨的头目,也是朝廷正七品的茶马司护军,兼领外寨巡检千总,负责咱们滇西边寨的防务和茶马古道的巡护,可是位了不得的女英雄!”

    然后她又对阿诗玛说:“阿诗玛姐姐,这就是我常跟你提起的,我那顽皮捣蛋、刚刚中了进士的弟弟,张绥之。你们这可真是……不打不相识了!”

    阿诗玛听到张绥之竟然是张雨疏的弟弟,而且还是新科进士,眼中闪过一丝真正的惊讶,但随即又被更浓的兴趣所取代。她上下打量着张绥之,仿佛重新认识他一般,嘴角勾起一抹玩味的笑容:

    “哦——?原来是张同知家的公子,还是位少年进士!失敬失敬!”她嘴上说着失敬,语气却依旧带着调侃,“难怪昨天不肯透露家门,是怕姐姐我攀附权贵吗?小公子,你这可就不够坦诚了哦!”

    张绥之深吸一口气,努力平复心绪,整理了一下衣袍,重新摆出读书人的架势,对着阿诗玛规规矩矩地行了一礼,只是语气里还带着点少年人的不服气:“昨日不知是阿诗玛……千总大人,多有冒犯,还请海涵。不过,在下并非有意隐瞒,只是觉得萍水相逢,无需涉及家世罢了。”

    阿诗玛见他突然变得一本正经,觉得更有趣了,摆摆手笑道:“什么千总大人,听着别扭。在外面,叫我阿诗玛就行,或者……跟着你姐姐,叫我一声姐姐,我也不介意。”她说着,又凑近些,压低声音,带着狡黠的笑意,“不过,小公子,你昨天请我吃茶的情分,姐姐我可还记着呢。今天这顿,是不是该你做东了?”

    张绥之看着阿诗玛近在咫尺的、带着野性美的脸庞,闻到她身上那股独特的、混合着阳光、草木和皮革的气息,心跳不由得漏了一拍。他努力维持着镇定,清了清嗓子:“自然……自然是在下做东。姐姐……想吃什么,尽管点。”

    张雨疏看着弟弟在阿诗玛面前吃瘪又强装镇定的样子,忍不住又笑了起来。她拉着阿诗玛坐下,开始点菜。雅间里,气氛变得微妙而热闹起来。窗外,阳光正好,雪山巍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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